人力资源部强化工作纪律方面规章制度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力资源部强化工作纪律方面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
关于强化工作纪律方面规章制度的通知
总部各部门、各项目公司、各办事处、物业公司:
规章制度是公司经营的准绳和纪律,能够保障公司管理的有序化、规范化,防止管理的任意性;为强化公司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全力以赴实现公司各项既定目标,现对公司有关工作纪律方面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强化要求。
第一部分:强化规章制度类别 一、考勤管理:
1 、法定节假日休假要求:
国家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及国庆节,针对以上国家法定节假日,如无特殊事由,所有中层(含)以上员工一律不允许提前或延后休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供具体请假事由及证明,同时须根据授权,经相关授权领导审批后方可提前或延后休假;基层员工在确保相关工作合理安排后,可提出申请,依据授权审批后方可提前或延后休假。
1.1、特殊事由包括:
1.1.1、个人事由:在申请时须明确请假具体原因及附相关证明,根据授权由相关授权领导针对请假者的个人事由,酌情考虑是否可给予批准请假(中层(含)以上人员因私旅游请假一律不予批准); 1.1.2、工程体系人员如遇项目停工期,在服从集团统一工作调配下,可正常安排相关人员调休; 1.1.3、相关专业体系在节假日需要加班及正常排班的情况,可酌情安排节假日前后进行调休。
1.2、休假申请原则:
1.2.1、针对特殊事由,需要申请在节假日提前或延后休假的,应按照公司授权要求,报请相关领导最终审批后方可休假; 1.2.2、休假申请要以不影响正常工作为前提,同时,在请假期间,必须明确相关工作的接替人员,并由上级分管领导进行确认。如相关的接替人员在接替工作期间出现工作失误或接续工作不清楚而影响了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对于此情况,休假申请人须承担同等责任;
1.3 、重点说明:针对休假申请人所提出的节假日提前或延后休假的请假事由,在授权领导考虑不允许请假后,休假申请人不应再做请假申请,如执意休假,将按照旷工处理;
另,除突发紧急情况外,原则上休假申请须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上提出,在申请休假时,须将申请事由明确说明。如申请事由不充分或对相关工作造成实质影响的情况,一律不予批准;同时,如编造请假事由,一经发现,将给予记过以上处罚。
2 、上下班打卡制度:
2.1、公司领导干部应带头严格执行工作日上下班打卡制度; 2.2、公司领导干部应带头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未经批准,不得脱离工作岗位。工作日因私请假,应由本人依据人事授权且至少提前半个工作日在 OA 系统中提出申请,经授权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提前请假的,需先行请示授权领导,同意后方可请假,同时需后补请假手续; 2.3、公司高管人员在工作时间内,离开公司总部或项目、办事处现场时,须提前向总裁办公室进行备案,备案方式如下:在 OA 系统中填写《高层管理人员外出备案单》,或者是采用电话、短信、微信及 OA 留言等方式告知总裁办公室李晓雪或刘钰琦,总裁办公室在收到备案信息后,会根据外出人员的外出时间及外出事由代为填写《高层管理人员外出备案单》(如因个人原因外出者,还需填写《员工请假申请表》,经授权领导及行政总监批准后方可外出),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存档,以便与当月考勤记录核对,与工资相关联; 2.4、公司高管人员在假期离京或者离开项目所在地时,须按公司要求提前填写《高层管理人员外出申请表》,并传真或发送扫描件至总裁办公室,总裁办公室将上报至归口/分管执行总裁审批后存档备案; 2.5、其他人员外出时,则须提前填写《外出办公考勤联络单》,经相关授权领导审批后,须报至人力资源部/人事行政部进行备案。
3 、会议考勤管理:
3.1、根据总裁办公室定期下发的《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会议、巡检、培训时间安排表》,各级参会人员根据该时间表的安排,合理的安排相关工作内容,以保证会议的出勤率; 3.2、根据总部行政管理中心于2019年9月18日下发的《关于强调周例会会议管理要求的通知》,各级人员在安排外部公关活动时应尽可能避开会议召开时间;对于确实不能参加例会的,无论因公因私,均需根据文件要求提前请假、备案;同时,根据该通知要求,各级参会人员每年度各例会的因公请假次数须控制在全年例会总次数的10%,超过的均视为因私请假,各级人员须自行掌握; 3.3、各类会议因私无法参会的,需根据《会议管理制度》中有关考勤管理的要求执行。
二、S 5S 管理:
1、着装管理:所有员工在工作期间须着工装(正装或工作服),并佩戴司徽(正装)、员工卡。涉及******相关外出与政府接洽、参加外事会议等要求着正装并佩戴司徽。
2、工作状态管理:所有员工在工作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项,如:利用上班时间换工装、用餐、玩游戏、上网聊天、听音乐、炒股、睡觉等,并所有行为规范均须遵照《员工手册》第一部分“员工规范”中的所有要求,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展现奋进务实的企业精神。
三、出差管理:
1、交通工具要求:
1.1、因工作需要安排出差时,经理级(含)以下人员如无特殊情况,应乘坐汽车、火车(不含软卧)。紧急情况下,确需乘坐火车软卧或飞机的,须经行政中心总监审批。乘坐火车超过8小时或飞机票价格低于乘坐火车价格的,且能提供证明依据,可选择乘坐飞机; 1.2、往返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公司没有派车时,在确保不晚点的情况下,应尽量乘坐地铁、机场大巴等公共交通工具; 1.3、飞机票/火车票的预订:
1.3.1、各级人员在预订飞机票/火车票时,尽可能由所属公司人事行政部统一进行预订,时间紧急的情况下可根据《出差管理办法》中的标准自行预订; 1.3.2、如出差人未依据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标准,自主变更了飞机票舱位/火车票座位的,飞机票根据经济舱全价价格的7折,火车票根据标准票价价格予以报销,超出部分由出差人自行承担。
2、酒店预订:
2.1、出差地为项目或办事处所属城市:由于公司总部、各项目、办事处均根据酒店与项目所在地之间的距离、优惠程度等因素与相关酒店签订了优惠协议价格,因此,所有出差人员在预订酒店时均必须由所属公司的人事行政部根据《出差管理办法》中的标准,统一预订酒店; 2.2、出差地为非项目、办事处所在地以外的其他城市:出差人员可自行根据《出差管理办法》中的标准预订酒店; 2.3、超出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酒店预订标准,且前往项目所在地出差但未由人事行政部统一预订酒店的,公司将一律不予报销。
四、高管巡检管理:
1、 各级巡检人员应严格依据总裁办公室于2019年1月下发的《高层管理人员项目值班及巡检制度》中有关值班要求、巡检安排、巡检内容、会议召开、考勤管理、用餐要求等方面规定执行;同时,重点强调各级巡检人员在巡检过程中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开展巡检工作,根据各自体系巡检内容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巡检事项、并组织召开相关会议,不可走马观花,敷衍了事,保证巡检时间的充足性,同一项目巡检时间不得低于2个小时(不包含市场调研时间)。通过巡检切实的发现各项目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值得学习推荐的方面。
2、总部高管在巡检周前往项目巡检时所发生的飞机票/火车票预订、酒店预订,均按出差要求标准执行。
第二部分:
检查及处罚
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履行职业操守和行业行为规范,是全体员工应该具备的职业素养。尤其中高层管理人员 作为企业发展的关键力量,自身的基本素养、专业素质水平不仅决定着自身的职业发展,管理者个人表率效应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所带领团队的状态和作风。更为重要的“上行下效”的传导性会对团队员工起到潜移默化的示范作用。因此,中高层管理人员在注重个人良好工作习惯养成的同时,更为重要的是对下属遵守规章制度的表率以及积极宣导、要求和管理。此项工作既是管理人员应尽的责任,也是考核管理人员是否称职的重要标准之一。
一、所有规章制度的落实、执行,要求中高层管理人员要率先、模范地遵守,对管理人员的违规,员工可以通过正当渠道投诉或向人资部门或总经理信箱反映。
二、中高层管理人员作为区域/项目/中心/部门的负责人,除在工作上对下属员工起到工作管理和指导作用外,在员工基本素质的养成和规范的执行管理上,应切实起到对员工教育、提醒、监督、管理的作用,以减少下属员工违规情况,争取无违规发生。
三、为落实管理责任,公司对违规员工本人依照公司制度予以处罚外,将进一步对屡次出现违规、且疏于管理的违规员工的上级领导按以下标准予以连带处罚。
1、月度内本部门员工在检查中存在 3 人/次(含)以上的违规情况,将对部门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处罚;月度内本中心/项目/办事处中层员工在检查中存在 3 人/次(含)以上的违规情况,将对中心/项目/办事处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处罚; 2、年度内本部门员工在检查中存在 10 人/次(含)以上的违规情况,将对部门负责人予以警告处罚,取消部门负责人当期绩效“A”级的资格;年度内本中心/项目/办事处中层员工在检查中存在 10 人/次(含)以上的违规情况,将对中心/项目/办事处负责人予以警告处罚;
3、年度内本部门员工在检查中存在 12 人/次(含)以上的违规情况,将对部门负责人予以记过处罚,并取消部门负责人年度内晋职、晋级的资格;年度内本中心/项目/办事处中层员工在检查中存在 12 人/次(含)以上的违规情况,将对中心/项目/办事处负责人予以记过处罚,并取消中心/项目/办事处负责人年度内晋职、晋级的资格,取消当年参评“先进项目”的资格; 4、年度内本部门员工在检查中存在 15 人/次(含)以上的违规情况,将对部门负责人予以记大过处罚;年度内本中心/项目/办事处中层员工在检查中存在 15 人/次(含)以上的违规情况,将对中心/项目/办事处负责人予以记大过处罚; 5、年度内本部员工在检查中存在 20 人/次(含)以上的违规情况,将对部门负责人予以记大过处罚,并将结合年度部门业绩达成情况,确定是否予以降级或降职处罚;年度内本中心/项目/办事处中层员工在检查中存在 20 人/次(含)以上的违规情况,将对中心/项目/办事处负责人予以记大过处罚,并将结合年度部门业绩达成情况,确定是否予以降级或降职处罚。
以上违规的确认以总部行政管理中心、项目/办事处人事行政部检查以及各中心、各部门自查发现的违规事实情况为依据。同时所提及的所有中层人员包括已任命的各级部门负责人。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正式生效,特此通知。
*********有限公司 行政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