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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200字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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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200字15篇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200字篇1

“月亮与六便士”,听起来就像一幅惊艳绝伦的画:在满地都是六便士的街上,他却偏偏抬头看见了月亮。那一瞬间血液的凝固又沸腾,一瞬间仿佛献上了灵魂,肉体凡胎浮生百态都成了枷锁。那该是怎样刻骨铭心的惊艳与永恒,经历了巫山沧海,满目所及自此非云非水。

于是思特里克兰德抛弃了工作和稳定的生活,抛弃了家庭妻儿,宁愿忍受别人的误会与诋毁,忍受流离饥苦的生活,毅然决然投入了绘画的怀抱。不,不是忍受,忍受者证明在其中获得痛苦,但思特里克兰德毫不在意,他的目光甚至从未在这些困苦上停留过一秒。他满心只有绘画,他说他必须画画,“就如一个人掉进水里,那么他游泳的好坏都无关紧要,他要么挣扎,要么被淹死”。他的决然到了一种惊世骇俗的地步。他说爱情是一种病,他只在某些时候才需要一个女人;他说孩子即便饿死了也同他没有干系;他无所谓所有人的厌恶与鄙视;他不能忍受任何桎梏,清除所有阻碍,即便遍体鳞伤鲜血淋漓。

思特里克兰德逐月而去。我同许多人讲思特里克兰德,而这些人中大多数批判他的不负责任随心所欲,剩下的大多诚恳的表示了他的勇气令人钦佩。

当我们用现实的眼光思考思特里克兰德,其感受不会比读完百年孤独好上半分:譬如月亮离地球足足36.3万千米,还得是在近地点的时候。

如果说“月亮”是毛姆用的一个比喻,那么本体可以翻译成理想,但它却是高于理想的理想:你渴望在后花园的游泳池边喝着86年的拉菲,同美人谈论着康德;或者在世界各地举办音乐会,被人们称为“现代的莫扎特”,都不重要,这些可能不是地上的六便士,却充其量只算得上是楼顶的英镑。月亮是生命的意义所在,是巫山沧海,是毕生所求,是刻在骨头中的。而泱泱四海八荒,上下近万年,有多少人连生命中的月亮是什么都不知道,遑论那刹那的惊艳与永恒。即便有幸得见,有多少人却低下了头,为了生活和家庭,因为恐惧与不安,宁愿假装没有见过。那么那么多的人此生便沉溺于缓缓的溪流,无缘悬崖瀑布。

那么,你可会弃了六便士,甚至英镑黄金,一心逐月而去?只是在此之前,我只希望,能够得见月的清辉洒满青石的街道,像一幅美丽的画儿。

睡前想:你可会弃了六便士,甚至英镑黄金,一心逐月而去?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200字篇2

“人们若想保住他们灵魂中的善良,就要一天做两件他们不喜欢做的事。”说这话的人是有大智慧的,我已然在一丝不苟地遵循这一真知行事了:因为我每天都要起床,还要睡觉。

我总觉得绝大多数人选择的这种生活方式好像欠缺了点什么。我承认这种生活方式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了它那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血液里的激情却想追求一种更为狂放不羁的旅程。对我来说,这种简单快乐的生活有某些让我惊恐不安的东西。我的心渴望能活得更加惊险刺激。要是我的生活还能有所改变,有无法预知的刺激的话,我是愿意去攀爬怪石嶙峋的山崖、畅游暗藏危险的浅滩的。

只有诗人或者圣徒才会自信满满地在沥青路上浇水,然后期盼着百合花会盛开在路面上,作为他们辛勤劳动的回报。一个人追求他人认可的欲望若是太过强烈,对舆论的无情职责太过恐惧的话,就会自己主动把敌人引进门里。

我有好胃口是因为我是年轻人,而他有好胃口是因为他有麻木不仁的良心。一个恶棍的性格如果被塑造得既充满逻辑又十分完美的话,那么这种践踏社会秩序的性格一定会让它的创造者着迷。

当有些人说他们不在乎别人怎么评价自己时,他们多半是在自欺欺人。通常,这些人会坚持走自己选择的路,只不过是因为他们相信没人会明白他们的奇行怪癖,最多也不过是因为有几个邻居友人的赞赏在支撑着他们的信念,让他们敢于违背大多数人的观点行事。当反常规是你这一阶层的人推崇的常规的话,那么你想在世人眼中显得反常规倒也不是什么难事。这种行为可以让你获得极强的自尊。你尽可以鼓起勇气去扬扬自得,还不会承担风险和面对负面影响。但是,也许渴求他人的认可才是文明的人类最根深蒂固的本能。当一个反传统的女人违反了威严的礼规,使自已暴露在各种唇枪舌剑的遣责之下时,没有谁能比她还要火急火燎地跑向尊严的庇护所了。有些人对我说,他们不在意别人对自己的看法,我是不会相信的。这不过是无知的虚张声势罢了,他们仅仅是想表示:他们不惧怕別人指责自己的小瑕疵,而且他们深信这些小瑕疵是不会被发现的。

但是这里有一个男人,他真的不会介意别人如何看待他,因此常规情理对他没有任何束缚。他就像是一个浑身涂了油的摔跤选手,你无法抱住他。

追逐梦想就是追逐自己的厄运,在满地都是六便士的街上,他抬起头看到了月光。上帝的磨盘转动很慢,但是却磨得很细。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200字篇3

最近,我读了《月亮与六便士》这本书,感触颇多!

月亮是梦想与信仰,六便士是安逸与舒坦,纵然脚下铺满了便士,而他的眼里却只有月亮。我为斯特里克兰欢呼!对于故事中主人公抛弃妻子的行为,我没有太多想法,甚至能宽容,但对他能有勇气活出两个完全不一样的人生,却表示无限敬佩。梦想与信仰,从我们呱呱落地起,就与我们相随,本是灵魂一部分,但在俗世不断浸染中被磨灭。斯特里克兰,在他活到四十岁,浑身已沾染了俗气时,能毫不回头,抛弃一切,内心的坚毅已彻底的震撼了我。

拉近点,我想起中国第一位女舰长韦晓慧,35岁前她是华为企业的一名高管,有非常优秀业绩,拿着可观的年薪,有着令大家都羡慕的社会地位。35岁后,她却弃笔从戎,成为一名军人。39岁时,更成为中国海军第一位女副舰长。我时常在想,当她抛弃原来优越生活,决定追寻梦想,成为一名军人时,她的内心要经历多少次博弈,有多少个久久不能入眠夜晚,多少次幻想自己人生道路选择的后果。她所受到的挑战与压力并不比斯特里克兰少。但是她做到了,前半生和后半生,她过了两种截然不同生活,以勇气和智慧,活出人生中的高度和宽度。

不知道,大家有感觉不?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有点业余爱好,孜孜不倦,从不懈怠,比工作更有趣!写作,做木工,剪纸,唱歌,或是游戏业余玩家,或是电影发烧友。曾几何时,这些业余爱好在我们还是孩童或者青少年时,是我们梦想和信仰。就如我,也曾想过成为一名舞蹈演员,但在生活道路上,我却离梦想越来越远。当我们有了家庭,有了孩子,有了活口的工作,有了安逸与舒坦,我们便有了更多借口告诉自己,要甘于现状,要把过去幼稚想法好好的藏起来。

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同一个时间,同一个地铁口,同一趟列车,同一个表情,同一种匆忙,我们生命就这样,被偷偷的撷取,静静的,甚至都忘记时间存在。皱纹悄悄爬到脸庞,我们从别人口中的孩子,变成孩子口中的阿姨甚至奶奶。我们的生命,真实的来过人间,但却从来没有感到过灿烂。我们还没有告诉世界,我来了!世界却让我离开了!

读了《月亮与六便士》,我的心底产生了一丝勇气和希望。纵然,我们缺乏足够勇气做翻转,但至少在弯腰捡便士时,努力抬抬头,看看天上的月亮!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200字篇4

这是我读的第一本毛姆的小说,也是他最著名的作品之一。前面一小半花了我快两星期的功夫,每天睡前看一段;后面一半却在两个晚上就看完了。毛姆确实是讲故事的高手,他罗嗦了小半本书,前面还写得跟论文似的,当你快没有兴趣的时候,突然来了个转变,发生了大事,于是你一路飞快地看了下去,还激动得不行。

读完全书,我也没发现哪里提到月亮,哪里又提到六便士,不知道他为什么起这么个名,也许只是个名吧。实际上我对毛姆基本是只知道名字,刚才google了一下才看了他的生平。又有说法说这本小说是以画家高更的生平为基础的,于是我又google了一下高更,发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虽然高更确实落魄过,确实跑到过塔希提岛,也确实画了很多原始生活的画。但小说本身确实和高更关系不是很大,没有高更这个人也完全没有关系,倒是毛姆在那里自言自语,自得其乐。

先说一下大概的故事。作家先讲了番某画家如何如何优秀,他的画如何热卖,他的家人如何八卦等等。然后就讲“我”在伦敦,混一些文学类的日子过,认识一些人,其中一位是个证券经纪人的老婆,她自己不写,但热爱文学及文学男女青年,于是经常请他们吃饭。偶尔遇到她的丈夫,发现就是个标准的老实的职员类型的中年人,也不说话。然后他们去度假。这已经是小半本书了。

当我正要看不下去的时候,突然间,这位老实的事业小成的职业中年突然跑掉了,抛弃了家庭,金钱,职业,什么都不要,跑去了巴黎。然后这位妻子就讲作家帮忙去巴黎找他。这位中年男子已经变了个人,完全不讲情理,对家庭社会这一套完全失去了兴趣,也完全不认为自己所为有什么不妥。他全部身心都在画画上,自称感受到了召唤,整个人受到某种力量的支使,而不再是他自己了。

虽然“我”不认为他画得如何,另外一位二流画家却认为他画得很好,不世之作,于是老是借他钱,帮助他,他快病死了还请他到家里去养病。此人养病期间勾搭上人家二流画家的老婆,二流画家自己只好离家出走。三个月过去,突然间,二流画家的老婆自杀了,而他仍然没有任何表示,只是留下了一幅以这位可怜的女子为模特的画,二流画家深为拜服。他还明说,这位女子他根本不爱,只是需要一位模特,画完了,就没用了。

后来他请“我”去看了三十来张画,“我”感受到他在其中的挣扎。然后数年间没有消息。后来他就成了名,死在塔希提岛上了。于是“我”就到这个地方,采访了一些人,了解到他在这个岛上的生活。他同土著女子结婚,生了孩子,住在茂密的丛林里,一直画画,后来生了麻风病,于是死掉了。

从这位画家,书里叫斯德里克兰德的,出走巴黎并以一幅毫无人性的态度出现开始,毛姆实际上已经取代了传说的高更,不管高更自己是否真的经历过这个心灵历程,我想毛姆是经历过的,他把这些想法全写了出来。

一开始的思路是人生没有意义,你必须尽可能活得有意义些。为此故,你可以牺牲你自己,这许多人可以做到,你可以牺牲其他人,这只有极少数人可以做到。书中画家表现得对这个问题完全没有概念,他已经根本不想这个问题,他自己的身体没有关系,别人的身体也一样没有关系,一切只为了他的画画。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200字篇5

迄今为止,《月亮和六便士》仍是我最喜爱的小说,喜爱毛姆作为一个敏锐的洞察者对人性的理解,喜爱书中思特里克兰德追逐梦想与噩运,却心甘情愿深陷其中的姿态。毛姆洞察出梦想的贬值,世俗的污浊,月亮高悬于空,便士乃生活必须,他不批判手握便士的人生赢家。我们不必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去批判一些选择,却也要守住一颗赤子之心。

思特里克兰德,性别男,中年,职业股票交易员,生活单调,朝九晚五。你能想象这样一个扔进人海都难以被揪出的,再再普通不过的人,在自己40岁这一年离家出走了吗?思特里克兰德抛家弃子去巴黎当一个画家。离家时,他只写了一张纸条提醒家人晚饭准备好了,然后他只带了100元钱,住在全巴黎最破旧的旅馆,画画。

这种桥段不是应该出现在英俊帅气的20岁小伙身上吗?然后他勇敢追寻梦想,最终美梦成真,爱情事业双丰收,如同当今市面上出售的成功学书籍,读罢便让人热血沸腾。但毛姆却没描写这样的一个人物。毛姆笔下,40岁的思特里克兰德早已过了冲动的年纪,别人都在追寻稳定,他却在追逐噩运。正如作家刘瑜所说:“被梦想俘虏的人就是在追逐自己的噩运。”在他眼中,他的人生价值所在,就是疾步如飞,舍弃一切欲望,追上自己的梦想——画出一幅好画。他在巴黎贫困交加,身患重病,险些一命呜呼。后来,他沦落街头,成为一名码头工人。就是这样疯狂的一个人,看穿城市,看穿欲望,看穿阶级观念,看穿命运,最终掐住梦想的火苗,放了一场盛大的烟火。

毫无疑问,毛姆是极力赞美这个人物的,但他又充分暴露出这个人物的自私之处,达到极端。书中的“我”问思特里克兰德,“难道你不爱自己的孩子不爱自己的妻子吗?你不想要爱情吗?”他回答道:“我对他们没有特殊的感情,爱情只会干扰我画画。”对他而言,画画是一日三餐,是生命的全部,其他所有的一切都是干扰,所以他一层层剥下父亲,丈夫,职员等等身份的外衣,剥下这些束缚,像一个溺水的人只能抓住身边的浮木,他就抓着绘画,无论如何不肯放手。思特里克兰德无疑是一个圆形人物,自私、毫无责任感,却执着于梦想,并且勇敢无比。毛姆有千万种方式去赞美为追寻人生的意义而付出的人,却选择了这样一种对比鲜明的,极端的方式。可能他已然预见到,今天的许多人已然折服于身份、年龄、欲念,被梦想的锋利妖冶刺伤,成功的判断划向名利,梦想的价值得到质疑,稳定、舒适成为公众的诉求,人们沉醉便士的海洋中无法自拔,少有人能看到月亮。所以他用思特里克兰德这个极端的例子来警示众人,便士固然是生存之必须,但人总要抬头看看月亮。

不知其他人对这个人物有什么看法,我读到他时,是骇然且敬畏。随着文章的进程,羞愧一点点将我吞噬,在结尾,思特里克兰德将自己创世纪的著作付之一炬时达到极点。我仿佛看到了火光中,高大的双目失明的他是怎样将一切名利权情踩在脚下,踩着无数无数人伸向名利的手,踩着噩运这匹野马,全然是一个胜利者的姿态。我感觉到在他面前,自己在懦弱地奔逃,逃向一个尽可能让自己舒适的港湾,即别人口中的稳定生活。因为我深刻地知道要多用力才能抓住梦想的衣角,或者说,抓住它不是最难的,一直抓住它才是困难的。正如毛姆自己所说:“只有诗人同圣徒才会坚信,在沥青路面上辛勤浇水会培植出百合花来。”。

毛姆在这部作品中以第一人称叙述,可以体味到一个大作家,因为看清人性而表现出的宽容。文中出现另两个次要人物也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年轻医生阿伯拉罕放弃了医生岗位,在毕业旅行中偶遇一个希腊周围的小岛,他感觉自己就是为这个地方而生,便在那儿度过了一生。而另一个顶替他上岗的“幸运者”却因此平步青云,成为了一位爵士,地位崇高,生活安逸。爵士对阿伯拉罕的选择嗤之以鼻。文中的“我”作了如此评价:“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里,淡泊宁静、与世无争,这难道是糟蹋自己吗?与此相反,做一个著名的外科医生,年薪一万镑,娶一位美丽的妻子,就是成功吗?我想,这一切取决于一个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他认为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对自己有什么要求。”毛姆就这样淡淡地用一个“选择”的概念带过了这两个人物。的确,一个人生存的方式、梦想、价值观,哪一样不是自己的选择?爵士也好,在荒岛度过余生也罢,也许二者都不是社会主流价值观中最有价值的活法,但从生活意义的角度看,都是一个完整个体的自我选择,而这种选择只要不危害他人都是值得被尊重的。

因此,宽容的毛姆又给我以这样的安慰,也许我无法抛弃手中的便士,单纯地仰望月亮,但这是一个人的选择,因为在我眼中,生活不只有妖冶的梦想,还有责任,以及生活本身。生活本身便要求我们关心柴米油盐,寻得一处心安,享受天伦之乐。但月亮总是要有的,没有月亮的人会沦于便士的铜臭,而放弃便士的勇士也有可能像思特里克兰德那样,与自己的噩运偕行。我无比敬畏那样的人,却依然选择好好生活。

这是我的选择,想必有同学完全崇拜思特里克兰德的伟大,也有人批判他的自私无情,正如老师品读其他作品时所说的那样,这正是经典作品的魅力。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200字篇6

它的名声很高,还没读过,便大概知道里面的核心,会偶尔假文青的用来形容理想主义。我读过之后,除了对里面画作妙惟肖的描写感到震撼之外,反而没了之前那许多感慨。

没读过之前,我以为小说主角是个为了理想而奋斗终身却又穷困潦倒的可爱的小年轻。描述为可爱,是因为,我觉得,男主至少是个心地善良纯真的人。然而事实是,男主是一个脾气暴躁没礼貌的大叔。这个大叔的原型是知名画家高更。大叔的前期其实是一个典型的“成功”人士,六便士的生活似乎有点低估他的社会地位。然而,或许就是这种反差早就了这个角色的不平凡。第一个反差,是大叔的年纪,他不是我们刚步入社会的小年轻,而是有很让人羡慕的家庭的人,这样的人,让他放下所有去追求遥不可及的“月亮”,似乎有点不可思议,得需要多大的决心?第二个反差,是大叔的社会地位,如果他一无所有,我可以想象,一个逼到绝境的人会遭遇怎样的涅槃重生,可偏偏是顺利的幸福的成功的人,可以不顾虑“沉没成本”,从头开始。这需要多大的勇气?

我没有研究高更的真实历史,对于这本小说,太过超于现实世界的描述和有时过于牵强的逻辑,难免让我感觉真实。但或许,真实并不是这部小说的初衷吧。纵使这位天才有着非凡的天赋,但于我个人,我不喜欢他。除去表面的不负责任,和对家人带来的伤害不说。我最痛恨的是他对朋友的态度。我忘了那个唯一欣赏他的朋友的名字,暂且叫他小胖吧。小胖也是一个画家,在见过他的画之后,非常惜才,纵使男主脾气暴躁还没礼貌和修养,小胖依然对他很好。可惜男主非但不感恩,还出轨了小胖的妻子。其实这一点逻辑我一直觉得小说没交代好原因,因为一开始小胖的妻子是很讨厌男主,和小胖关系非常恩爱。

后来莫名的,就被男主吸引,我记得用了一个因为他有“野性原始”的吸引力来简单解释了小胖妻子的出轨,或许男主的身上有太多的难以解释的现象吧。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200字篇7

今天是我参加扇贝读书营的第63天,读完了《月亮和六便士》的英文版原著。随便记录一下读书心情,三言两语零星散落,反正想哪儿写哪儿吧。

因为之前已经写了中译本的读后感,所以情节在此不赘述,主要说说读英文版的一些体会。

这本书在扇贝的难度分级是考研,读书营介绍的词汇量大约是1.2万以上,而之前我自己阅读的书籍难度分级都是四级,所以读这本书可以说跨了挺大的一个台阶。说句老实话,报名高阶读书营的时候心里很忐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读懂,能不能跟上读书营的节奏。

不幸的是,这本书的开头部分恰恰是最难的,整篇不知所云。第一天开营我在外地出差,整整读了四十分钟才把当天的内容囫囵吞枣读完。此时的感觉是当头一棒,一下打蒙了。当时很后悔高估了自己的智商,报了高阶读书营。但是既然已经入营了,也不能轻易放弃。于是紧急百度了这本书的背景资料,了解大致内容,以便于第二天继续连蒙带猜完成任务。

这样咬牙坚持了几天后,情节渐渐铺展开来,作者的白描分析总算结束了,阅读难度降低了很多。同时我也抓紧读完了中译本,辅助自己的英文阅读,加深理解。加上读书营赠送的柯林斯字典包,每天的读书讲义辅导,阅读感受越来越轻松有趣,到最后居然有些期待每天的推送。

后来入营的很多群友也有类似感受,前几天读晕了,之前积累的阅读能力似乎荡然无存,智商严重被碾压。幸好有我做急先锋,及时安慰了他们受伤的小心脏。如今回头再看,如果不是因为交了读书营的钱,如果没有读书营的讲义辅导,如果没有营地老师提前告知,肯定第一天就弃读了。从此以后我都没机会跟别人说:“我读过《月亮和六便士》的原版书。”

作家们也不知道是怎么考虑的,把书的开端写得那么晦涩难懂,生生挡住了一大批读者。大约就是要通过最初的屏障过滤掉那些没有毅力不能咬牙坚持的人吗?如此这般,坚持读完的人才有资本引以为荣?而实际上,忍过前面三四天,就柳暗花明了。

高更的作品,百度来的。

读书营价值含量最高的环节自然是每天的讲义。因为讲义挑出了难点和重点进行讲解,不懂的地方能读懂,读懂的部分更清晰。之前我在读书营的入营初体验里说了,讲义的主要内容是熟词僻义、复杂长难句结构分析、背景介绍和其他知识点讲解。这其中我觉得收获最大的是长难句结构分析,其次是熟词僻义。

长难句分析采用分层结构解剖,基本方法是去掉修饰看主干。最近在学的流利阅读其实也用这么个方法,采用的是语音讲解。读书营讲义的图解更清晰,有的句子复杂到有四层结构,通过图解一下子就清晰了。个人感觉读完这本书后,对长难句的阅读理解能力有了明显提高(毛姆的长难句据说是很有名的)。

熟词僻义技术上倒不难,只要有耐心就行。要多查几部字典,而且要查最全面的字典,看英英解释和例句。难就难在一般人没有这个耐心去查,也没有那么权威的字典。讲义节约了这部分时间,一目了然,“哦,原来这个词还有这样的意思。”

除了讲义,我最喜欢的环节是午间加餐。午间加餐是百科知识拓展,内容和英文无关,而是英语文化的历史背景。月亮这本书说的是印象派画家斯特里克兰的传奇一生,其人物原形是高更。因此午间加餐的内容有很多是关于印象派画家和作品的介绍,读书笔记另外还有关于英国社交礼仪、伦敦城市环境、法国巴黎以及塔西堤岛的介绍。作为对艺术抱有兴趣而知识匮乏的门外汉,读这些相关知识觉得受益匪浅。除了文字介绍更有图片辅助,可以看出来,午间加餐内容也是精心准备的。

作为一名从小不爱读书看报的女汉纸,英语基础薄弱又很希望拓展眼界的七零后,人到中年居然爱上了英文阅读,不得不说是一个小小奇迹。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我这样的感受,读英文书时不仅可以欣赏精彩情节,更可以学到另一种语言的表达方式,有种一石二鸟一箭双雕的快感,分明是赚了一个亿的大便宜。所以很多英文著作读中译本可能没那么大兴趣,英文原著反而有耐心读完。比如月亮这本书,如果不是为了读英文版,中译本我也是看一个开头就弃书了。原版书读来有双重乐趣,比读中译本的兴趣更浓厚些。

有不少同学问我读书营如何选择级别,每天学习时间大约有多久。我觉得这都没有一个定论,因为书可以读厚,也可以读薄;读名著有收获,读儿童文学一样有收获,这些都因人而异。因为有讲义的支撑,选择难度偏大的书也没问题。如果想读起来轻快一些,细致一些,就选难度和自己水平相当的级别。至于读书时间,更是可长可短。

我读月亮这本书,应该是超过我自身水平的,最困难的部分每天要读四十多分钟,比较顺畅的部分也有十几分钟就读完的,大部分耗时在20-30分钟。午间加餐五分钟即可读完,讲义大约10-15分钟。我看评论区里有的同学只需几分钟就能读完一天的阅读任务,简直崇拜到怀疑人生。即使是中文,我也不可能几分钟就读完,别说是英文了。我的方法是一次读懂,有困难的句子会反复看,再加上我本身阅读速度偏慢,所以耗时应该算比较长的。读书营本身设计的学习时间大约是15分钟左右,如果选择和自己水平相当的书目,每天阅读时间应该在15分钟以内。

读书营每天晚间有个答疑环节,如果觉得讲义的内容还不能满足求知欲,可以在线提问。但是很少有同学去提问,因为提问也需要技术支持,也就是说,要非常仔细的阅读和做笔记,才能提出问题。最开始有几个同学提问,基本是关于语法方面的问题。如果是作为精读材料,那么每天的学习时间可能长达几个小时。但是有老师可以答疑,其实是个很好的资源,对语法有钻研精神、有学习能力和充足时间的同学,可以把读书营当做阅读课,而不是像我这样只是浮于表面满足于读懂而已。

无论采取怎样的学习方式,都以自己感到愉悦为基础,这就是我喜欢的“佛系阅读法”。尤其是对于单纯的英语爱好者来说,没有升学和考试压力,学习更应以愉悦自己为前提。有升学和考试压力的同学,读书营可能不是最佳选择,各种考前培训班见效最快。我始终觉得像扇贝读书营这样的产品,是为自学者设计的,为英语爱好者提供自娱自乐的平台,其最终目的是热爱英文,使用英文。语言学习本身就是潜移默化的积累过程,有条件的话,课堂面授学习系统教材,再配合大量阅读,是语言学习的最佳方式。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200字篇8

这是我第一次很自觉地想写一些关于我读过的书的感觉。我想写下来这份感觉,主要是因为这本书给我太多的震撼了,压的我踹不过气来,我迫切的需要通过写作这一方式来缓解心中的那份沉重。

看过《月亮和六便士》后,我一直笃信作者毛姆不仅是一位伟大的作家,而且也是一位很伟大的心里学家。尽管在此之前,同时在此之后,我并没有看过有关毛姆的简介,我的这份笃信我是很坚定的。这本书对人的心里的细节描写及为何会产生这种心里的分析,让我十分震撼,以至于我到现在心中翻起的那份波浪还没有得到平静,甚至是连语言这个我最为熟悉的东西我都不知道如何说了。尽管这本书给我带来这么强大的震撼,以至于我都不能好好的说话,但是我还是觉得应该写一下自己的感受。

看完整本书后,我最大的感触是“我”认为查尔斯。思里特克兰德寻找到的不是自己,而是一个新的灵魂。对这句话,感触颇深。一直以来,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在告诉我要做自己,要做真正的自己。于是我以为只要我做到了自己,显示出自己独特的个性与才华,我便可以一鸣惊人,成为万众瞩目、名留史册的人物。可是当我看见这句话的时候,我突然明白事情似乎并不是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我”亲身经历与感受到了斯特里克兰德的事迹与存在,“我”看着他抛弃妻子,看着他又如何伤害对自己最真的朋友,这样一个未被社会传统价值观的人为何能够取得这么伟大的成就?心中很震撼!也就通过作者不断的记述并且引起潜意识的问题,我突然意识到一个伟人之所以能够成为一个伟人,他在成长中必须要做一些违背社会道德的事情,他们抛弃以前的生活基础,被人们认为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及社会道德败坏的人。但是他们在做这些时候,早就已经忘却了社会道德对他们的审判,他们心中有的只是一个新的灵魂。但是这个新的灵魂在他们刚抛弃以前生活基础的时候,还没有成行,还不足以让这个新的灵魂发挥到让世界为之震撼的地步。于是他们需要继续磨练,需要在社会里面辗转,寻找一处真正适合他们新灵魂居住的地方。这样他们才能创作出不朽的价值。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200字篇9

这本书我看的是李继宏译本,没有读过书店常见的傅惟慈译本,所以无从比较两个译本哪个好。单说李继宏译本,一大亮点是有很详细的导读,看过之后对时代背景、书中的隐喻等会有更深的理解,所以就算你读的是傅惟慈译本,也很建议来读读李继宏的导读。

整本书读来很顺畅,没有出现读傅惟慈译本的网友所说的生涩难懂的地方,不过可能正是因为如此,也丧失了一些语言的劲道,例如我很喜欢的那句“上帝的磨盘转动很慢,但是却磨得很细”在这个译本中被翻译成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其实这本书的读书笔记我不知道如何来写。是因为它不好吗?

不、不!是因为内心太震撼。心痛、同情、恐惧等太多洪水猛兽般的感情。然而书中主人公斯特里克兰的生命从来不纷乱,只有画画,不停地画画,简单得不可理喻,最后“他创造了一个世界,看到那个世界的美好。然后,他既骄傲又轻蔑地摧毁了它”。这本书以高更为原型,讲述一个生活在伦敦的证券经纪人如何抛弃妻子、孩子和事业,先是到巴黎,接着到塔希提穷困潦倒独自画画了一生的故事。很多人说月亮是梦想,六便士是现实,斯特里克兰在做一个选择题。我觉得不是,因为斯特里克兰根本没有做选择时会有的犹豫,当我们还在想着明天吃什么的时候他已经抛弃一切到了巴黎住在一个三流旅馆里开始画画了。我想他应该是在挣扎吧,挣扎着抛开看到的、听到的、闻到的、能借助我们的身体感受到的所有事物,直抵混沌中生命的本源、人性中原始的本能。

有网友说看完这本书很歇斯底里,内心生出一种恐惧,打心底里害怕,想尖叫着哭一场。大概就是这样一种感觉吧。兰德的诗写到“我爱大自然/其次就是艺术/我双手烤着生命之火取暖/火萎了/我也准备走了”。

在这本书里,斯特里克兰是举着生命之火去寻找洪荒世界万物初现的美,最后他找到了,不过他将他的秘密带进了坟墓。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200字篇10

这是我读的第一本毛姆的小说,也是他最著名的作品之一。前面一小半花了我快两星期的功夫,每天睡前看一段;后面一半却在两个晚上就看完了。毛姆确实是讲故事的高手,他罗嗦了小半本书,前面还写得跟论文似的,当你快没有兴趣的时候,突然来了个转变,发生了大事,于是你一路飞快地看了下去,还激动得不行。

读完全书,我也没发现哪里提到月亮,哪里又提到六便士,不知道他为什么起这么个名,也许只是个名吧。实际上我对毛姆基本是只知道名字,刚才Google了一下才看了他的生平。又有说法说这本小说是以画家高更的生平为基础的,于是我又Google了一下高更,发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虽然高更确实落魄过,确实跑到过塔希提岛,也确实画了很多原始生活的画。但小说本身确实和高更关系不是很大,没有高更这个人也完全没有关系,倒是毛姆在那里自言自语,自得其乐。

先说一下大概的故事。作家先讲了番某画家如何如何优秀,他的画如何热卖,他的家人如何八卦等等。然后就讲“我”在伦敦,混一些文学类的日子过,认识一些人,其中一位是个证券经纪人的老婆,她自己不写,但热爱文学及文学男女青年,于是经常请他们吃饭。偶尔遇到她的丈夫,发现就是个标准的老实的职员类型的中年人,也不说话。然后他们去度假。这已经是小半本书了。

当我正要看不下去的时候,突然间,这位老实的事业小成的职业中年突然跑掉了,抛弃了家庭,金钱,职业,什么都不要,跑去了巴黎。然后这位妻子就讲作家帮忙去巴黎找他。这位中年男子已经变了个人,完全不讲情理,对家庭社会这一套完全失去了兴趣,也完全不认为自己所为有什么不妥。他全部身心都在画画上,自称感受到了召唤,整个人受到某种力量的支使,而不再是他自己了。

虽然“我”不认为他画得如何,另外一位二流画家却认为他画得很好,不世之作,于是老是借他钱,帮助他,他快病死了还请他到家里去养病。此人养病期间勾搭上人家二流画家的老婆,二流画家自己只好离家出走。三个月过去,突然间,二流画家的老婆自杀了,而他仍然没有任何表示,只是留下了一幅以这位可怜的女子为模特的画,二流画家深为拜服。他还明说,这位女子他根本不爱,只是需要一位模特,画完了,就没用了。

后来他请“我”去看了三十来张画,“我”感受到他在其中的挣扎。然后数年间没有消息。后来他就成了名,死在塔希提岛上了。于是“我”就到这个地方,采访了一些人,了解到他在这个岛上的生活。他同土著女子结婚,生了孩子,住在茂密的丛林里,一直画画,后来生了麻风病,于是死掉了。

从这位画家,书里叫斯德里克兰德的,出走巴黎并以一幅毫无人性的态度出现开始,毛姆实际上已经取代了传说的高更,不管高更自己是否真的经历过这个心灵历程,我想毛姆是经历过的,他把这些想法全写了出来。

一开始的思路是人生没有意义,你必须尽可能活得有意义些。为此故,你可以牺牲你自己,这许多人可以做到,你可以牺牲其他人,这只有极少数人可以做到。书中画家表现得对这个问题完全没有概念,他已经根本不想这个问题,他自己的身体没有关系,别人的身体也一样没有关系,一切只为了他的画画。

其次这个意义到底是什么,一个人怎么去探究它,如果能有所感悟又如何表现它?上面提到的“我”看出他在挣扎,便是在此处挣扎。这位斯德里克兰德已经有所感悟,并且在他的画上有所表现,但画风仍然不统一,没有一个完善的思路,也就是他还不知道如何精确地表达这种突破,以及他是否可能去表达这些,以及是否他根本就没有能力去表达。

到后来在塔希岛上,毛姆开始转向思考如何生活去达成这个意义,以及是否一定要走这种六亲不认的道路。他举了一位正要获得提升的外科医生的例子,他在亚历山大城突然觉得像回了家,于是放弃一切,住在埃及当一名低下的海关检疫员,但也从来不后悔,感觉自己活得很好;又有一位农民,他在太平洋小岛上开辟了自己的农场,盖了自己的房子,生了孩子,只等着自己儿子长大接班,他也很快乐。

在前面,毛姆讲究的是突破人性的枷锁,似乎只要突破这些后天的束缚,人就得获得生活的自由;但我感觉到在后面毛姆自己突然对这个结论变得不自信起来,转而描述了其他一些只是听从内心召唤但并不反驳人性的例子。而在此之前的巴黎段落里,作家甚至借画家之口说了许多对女性甚为不恭的话,似乎女性都是在把杰出的男人往人性的火坑里拉,甚至于二流画家的老婆也是在此举毫无成功希望的情况下才自杀的。

实际上毛姆在靠戏剧成名后的第一部小说就叫《人生的枷锁》,这似乎成了他一贯的主题。单就这本小说而言,我不认为他对这个问题解析得很成功,但这仍旧是一本很好的书。

毛姆确实是讲故事的好手,其实挺无聊简单的事也被他讲得高潮迭起,没有什么曲折的情节也显得很有内容。说起来大段的内容是他自己在说,既不是故事,也不是背景,夹杂了各种心理哲学社会的描写,但仍然不失有趣。毛姆生前就极受欢迎,但似乎也因为这个原因,他不受评论家的喜欢,就好像伟大就不能畅销一样,而毛姆卖书的钱可以在法国买别墅并住到纳粹入侵。但毛姆自己说他是二流作家里的一等人物,也真是谦虚了,他虽然不一定是最好的,但说是一流应该没有问题。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200字篇11

《月亮与六便士》一书,主要讲述了一位家庭美满、事业成功的证券经纪人查尔斯。斯特里克兰为追求心中的梦想,抛弃一切,一声不吭地从伦敦孤身一人去往巴黎,一路为梦想而奔波奋斗。

阅读初始,我并不喜欢斯特里克兰,他的所作所为让人费解,甚至觉得有些荒诞和过分。他对现实社会没有是非观念。责任、家庭、世俗的认可,这些现代社会所衍生的价值观,被他远远的抛在身后,弃之如敝履。他抛弃自己美满的家庭,让他的妻子陷入崩溃,让自己的孩子遭受家庭的变故。在巴黎,他遇到了老好人德克·斯特洛夫,但他的出现让斯特洛夫的家庭支离破碎,而他还能摊摊手说,这与我有什么关系呢?他性情怪癖,他那副对尘世的嘲讽,他的粗鄙,他的潦倒和他的骂骂咧咧的模样,着实让人喜欢不起来。

但换个角度,我对他能有勇气活出两个完全不一样的人生,对艺术、对梦想的追求却表示无限敬佩。斯特里克兰,在他活到四十岁,浑身已沾染了俗气时,能毫不回头,抛弃一切,内心的坚毅已彻底震撼了我。正如毛姆所说他好像是一个终生跋涉的朝圣者,永远思慕着一块圣地。斯特里克兰不断地推翻自己的生活经验,从伦敦到巴黎,从马赛到塔希提,始终疯狂寻找。他居无定所,穷困潦倒,时常睡大街,时常好几天不吃东西,但尽管如此他也从来不曾抱怨生活。他一生都在与梦想和生活在斗争,最终他都会选择他心中的月亮。他不在乎任何人的眼光,不在乎作品的成功或者失败,不在乎诋毁或者赞誉,热爱绘画,只是血液和灵魂里一种井然有序的愿望。最终在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找到自己的灵魂栖息地,找到创造的灵感,并且创造不朽之作,将人生价值彻彻底底地注入到了灿烂的画布中。

梦想与信仰,从我们呱呱落地起,就与我们相随,本是灵魂一部分,但在现实生活的不断浸染中被磨灭。我们每个人心里都住着这样一个斯特里克兰,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也不断地徘徊在理想与现实之间,我们都有自己所追求的理想,但我们不得不面对现实,面对欲望,面对肉体的折磨。现实生活中我们大多数人被名利与金钱吸引,习惯了舒适安逸的生活,忘记了自己的初心,忘记了曾经儿时的梦想,缺少勇气、缺少意志去突破自己,在不断地斟酌与妥协中选择舒适,过着平淡、中规中矩的人生。

人活着,需要六便士,也需要月亮。纵然脚下铺满了便士,也希望我们不忘初心,眼里能看到月亮,做那个追逐星辰的人。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200字篇12

《月亮与六便士》是英国小说家毛姆所写的一部小说,讲了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抛弃家庭,放弃一切去画画的故事,下面我们来看看作者阅读了《月亮与六便士》之后的感想吧。

书的内容是一个非常简单的故事,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抛弃家庭,放弃一切去画画。果然有很多人读完这本书就告诉我们应该勇敢追寻自己的崇高理想,不要在乎他人的眼光,然后全盘否定安定体面的生活方式及现今社会状况,一本正经地给自己灌鸡汤。

考虑问题的逻辑从来不应该是简单的是或否

首先,作为一个普通的新时代社会青年,大家的普遍状态是的我有一个小小的梦想,但客观条件不允许,或者又是自己能力有所欠缺,甚至自己也犹犹豫豫不太确定到底想要的是什么。然后我这时候看了这本书,脑子一热,就觉得我不管我要追求自由,你们不懂我,这个社会太世俗太虚伪了。非要等现实给自己来一巴掌才能幡然醒悟。

思特里克兰德会有这样的所作所为,是因为他既可以无视社会舆论,也可以完全不在乎物质享受,本质上就是对这个社会无所求!他是这样说的:“我告诉你,我必须画画儿。我由不了我自己。一个人要是跌进水里,他游泳游得好不好是无关紧要的,反正他得挣扎出去,不然就得淹死。”而我们绝大多数人并不具备这种纯粹的喜爱,拼搏奋斗是为了好工作,好生活,或者说是选择的权利,努力也都是想要一个结果的。我们的兴趣爱好也只是被称为兴趣爱好,如果真的达到他那种程度,我们根本不会自责和懊悔过去的不作为,然后发誓要好好努力;而是会像网瘾少年沉迷于吃鸡游戏一样无法自拔。生活中对于我们来说有意思,有价值的事情太多了,父母,朋友,甚至逛街吃饭,玩玩游戏,追追剧都在吸引着我们的注意力。普通人更重要的分清主次,追求利益最大化。想要更好的生活,可是觉得努力奋斗太辛苦,目标其实没那么重要,安于现状也没什么不可以;如果不甘心就这样下去,对世界还是充满好奇,那多去尝试也值得肯定,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没有对错高低之分。最重要的是自己的本心。

想要诗和远方,不妨先安顿好眼前的“苟且”生活。做好本职工作,不给家人增添负担;然后付出比别人多数倍的财力精力,慢慢的打磨自己;最后无论结果好坏,都能自己承担。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200字篇13

我选六便士,你呢?

不是所有合理的和美好的,都能按照自己的愿望存在或实现。——题记

看完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其实让我感触最深的不是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追寻他心中的月亮的故事,而是里面那个傻傻的,憨憨的甚至滑稽的倒霉人迪尔柯?斯特罗伊夫的故事。

其实整本书花了将近1/3的笔墨去描写有关这个人的故事。他的太太布兰奇在非常时期爱上了他非常欣赏的斯特里克兰德,而他抛下了所有的尊严去乞求他的太太回心转意,无论布兰奇如何羞辱他,他都始终如一的深爱着她。而在布兰奇死后,他竟然愿意将斯特里克兰德带回老家荷兰,甘愿为斯特里克兰德的梦想之路铺上石子。

他善良得让人心疼,不是吗?他的父母好不容易把他培养成一个艺术家,他好不容易有了一点点的成就,好不容易有了一个安稳的家,然后呢?他的同行们嘲笑他,讥讽他的画作如同烂泥,向他借的钱从来不还,他的太太爱上了别人还为别人葬送了自己的生命。他的前半生可怜又可笑。

在可怜他的同时,又是否觉得某一刻似曾相识呢?

被载入史册的人有很多,可那终究不是我们,我们都是普通人。斯特罗伊夫是不是像极了大多数的人,开始时怀揣着对未来的希望,相信这世上的人们同自己一样善良温柔,不惧怕挫折和磨难。那个时候,有梦,有爱,有对生活的热情,每天都想着新的一天什么时候开始。可是,生活,浇灭了那心中之火,渐渐地,就盼望着一天快点结束。

为什么呢?善意总是被肆意地践踏,善良的人总是被踩在脚下,理想总是那么遥不可及,像风一样,在耳边却又抓不住,这就是这个世界的生存法则吗?或许,我们只能向生活低下头颅,俯首称臣;或许,那些曾经被点亮的火花只能留下灰烬;或许,我们只能带着某些遗憾过一生;或许,斯特罗伊夫就不该成为画家,他应该在荷兰继承父亲的手艺,安稳度过一生。

比尔德说,天空黑暗到一定程度,星辰就会熠熠生辉。可有些人大概一直都是身处阴天吧,只有无尽的黑暗,何来星辰?

我们不能站在上帝的视角去评判这些事,指责谁不去追寻梦想,真的有力气有激情还会轮得到其他人来指指点点吗?妥协的从来都只是疲惫的心。这一切并不是简简单单的一个词一句话能解决的,若真的能这么容易,这世上哪还有过的不如意的人,大同世界早就建成了。

若终有一天,我成了剧中人,追月无果,月亮和六便士,我便选六便士,月亮,藏心里,也只能藏心里。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200字篇14

科学家近期研究得出:艺术创造能力和精神疾病,有着相同的基因。心理学家提到的“精神病态者”的时候,实际上是指某种具有独特人格特质的人群,这一类的特质包括冷酷、无畏、专注、意志坚强、缺乏同情心、缺乏道德感、有魅力。毛姆《月亮与六便士》笔下的主角特里斯克兰就是这样一个徘徊在疯子和天才之间的人。

斯特里兰克本是一名平凡的证券经纪人,过着富足美满的生活,谁也没有料到他突然着了艺术的魔,抛弃妻子,远赴巴黎追寻自己的艺术梦想,世俗的眼光和病痛的折磨并没有使他受影响,更不能阻碍他对绘画狂热的追求,虽然最后得了麻风病不幸去世,但是生前创作的艺术杰作却成了一笔价值连城的财富。借斯特里克兰的形象,小说深入探讨了现实与理想的两种冲突。月亮,是指高高在上的理想,是美好的,纯洁的。六便士,是指世俗平凡的生活,是约束的。斯特里克兰突然的自我,使他完完全全屈服于内心高高在上的月亮,舍弃了代表世俗生活的六便士,曾经他的理想因为受到现实的约束,被大脑的守卫兵牢牢控制住,内心既压抑又渴望解脱,但是没有合适发泄欲望的动机,长时间过度关注一件事让他渐渐忽视了周遭事物,积累的欲望使他冲破了羁绊,在某个瞬间找到自我。突然的自我之后,性格发生了巨大的转变——厌恶人性欲望、不屑于别人的帮助、无耻中伤他人,不在乎病痛、甚至不在乎生命,他的形象,就好像,一幅没有躯体而只有灵魂的画像。

卢梭说,“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中”,如果说这句话是来形容现实的冲突的话,那么斯特里克兰则是突破了这层枷锁,完完全全解放自己的灵魂。世俗的大多数人,过分追求现实的六便士,而忘记了心中的月亮在何方,他们只有完整躯体没有具体灵魂,好像一个半透明的空壳,半个精神上的行尸走肉。而斯特里克兰,他忘我,好像没有具体的躯体,只觉得有一个缥缈的灵魂,存在于现实之中,却游荡在现实的世界之外。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世人看不穿。他横即他横,流言蜚语奈我何。这大概就是斯特里克兰的内心独白吧。极端地投入一件事情就会使理想与现实严重失衡,斯特里克兰对于艺术创作已经达到走火入魔的状态,精神世界上的不断自我碰撞和冲击,使他创造出恢弘经典之作。而这个时候,他已经异于常人了。天才与疯子仅一线之隔,也恰恰是他的人格缺陷使他的形象更加鲜明,如果艺术家生活中太完美的话,恐怕就不能够达到忘我的状态,也就创作不了惊奇的作品。疯子眼中的世界有异于常人,这也是他们的灵感来源,论伟大艺术为何物?——当你看到疯子般天才的作品的时候,不禁战栗,无以言表,有一种刺激的感官享受,那又说不出那是什么。小说情节是极端的,但是现实意义确是深刻的。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顾,二者皆可抛。这句话的意思是自由和爱情,我都为之倾心;但为了自由,我宁可牺牲生命和爱情。这是斯特里克兰的真实写照吗,你能够做到像他一样洒脱吗?如果仅有一个选择,你是选择抬头仰望月亮,还是低头捡起一枚六便士?如果仅有一个选择,你是想成为疯子般的天才,沉浸在实现自我价值的世界里;还是想链接社会,成为追求现世安稳的普通人?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200字篇15

一位步入老年的男人,大红胡子拉碴,行为怪癖。他是斯特里克兰,毛姆笔下的主角,令人厌恶又同时令人尊敬。

他是一个毫无感情可言的人,脑子里也许只有画画。他放弃了证券经纪人的职位,抛弃了家庭,舍弃了富贵安逸,去到巴黎。这样做的目的却只是一个:画画。画画对他的诱惑胜过一切,饥寒与病痛都不能阻止他作画的欲望。这些也是显而易见的。然而,斯特里克兰从未得到任何人的充分理解,他的一举一动都难以被旁人猜测。加上他狰狞的面容,更加使人望而却步,害怕接近他。他给外人的感受从来是矛盾的,甚至读者对这个角色的感受也是交杂不清的。

在斯特里克兰身边也是一大折磨。他生病了,服侍他的人得不到感谢;他经济困难,资助他的人没有回偿。斯特里克兰完完全全掉入了画画的魔咒,于他,根本没有人情。但同时,所谓的好友也对他怀着一种期待,一种渴望:期待他的画能出名,渴望他能一鸣惊人。这种矛盾的心情简直折磨死人。

不过,话说回来,斯特里克兰到底值不值得尊敬?他到底是讨厌的死心眼还是伟大的艺术家?谁也成就不了一个人,但单凭着一个人也无法成就自己——只有自己获得突破并且让他人看到,这个人才能“成就自己”。斯特里克兰苦心于作画,献身于艺术,本是一件意义非凡的事,他也能被认为值得尊敬的大家。不过,懂艺术的人认同他,不懂艺术的人只能袖手旁观,即使略知一二也对他的认知变了味道。他成了一个弃妻弃子的负心汉……

他对外人的感染力不扎实、不坚定,没能抓住人们的眼球,没能“规范”人们的认识。即使他在艺术领域多有成就,也绝对不会在现实生活中博得信赖与欣赏。他的追求如月,很美好很诱人,但他忽视了生存的根本,没能珍惜每一枚“六便士”。

其实在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月”,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有自己向往的,青睐的东西。只是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夙愿,不同的夙愿如不同的月。读后感究竟是月朗星稀还是众星捧月,依人而定。有些人沉浸在自我的世界里,追求自己的目标,飞向高空的圆月,他们总有一种捉摸不透的仙气,难以接近但却有不可否认的抱负理想。更多的人追求弯月,希望身边的明星同自己一道发光,把黑夜的天空照得更闪耀。

“人生漫长得转瞬即逝,有人见尘埃,有人见星辰。查尔斯就是那个终其一生在追求星辰的人。”他放弃城市,来到落后的岛屿,与土著交往,摒弃了红尘,靠近了星辰。那种活得毫无束缚,随心而行的人,就像书中的斯特里克兰,将抽象的理想无止境地放大,成为理想与现实的天平上下沉的一边。如此不谙尘世的男人,固然难以在城市立足。

然而他用画笔和颜料勾勒出的尘世和现实,最终成了真正尘世与现实中的稀有财富。一位逃离都市的男人,将灵魂寄托在画笔上,将精神展现在画布上。他是斯特里克兰,毛姆笔下的主角,永远令人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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