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医院信息公开管理维护和咨询回应制度(精选文档)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医院信息公开管理维护和咨询回应制度(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XXXX 医院信息公开管理维护和咨询回应制度 一、范围形式 第一条 医院根据本机构特点和自身实际服务情况,有以下信息的应当主动公开:
(一)机构基本概况、公共服务职能;
(二)机构科室分布、人员标识、标识导引;
(三)机构的服务内容、重点学科及医疗技术准入、服务流程及须知等;
(四)涉及公共卫生、疾病应急处置相关服务流程信息;
(五)医保、价格、收费等服务信息;
(六)健康科普宣传教育相关信息;
(七)招标采购信息;
(八)行风廉政建设情况;
(九)咨询及投诉方式;
(十)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
第二条 医院不得公开下列信息: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涉及商业秘密的;
(三)涉及自然人个人信息保护的;
(四)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执业安全、社会稳定及正常医疗秩序的;
(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或涉嫌夸大、虚假宣传等内容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不予公开的信息。本办法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分为资质类和服务类两类信息:资质类信息是指,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的或政府部门指定的,带有强制性公开的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信息,以及通过许可、审批、备案、评审等取得的相关资质信息;服务类信息是指,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公众需要或关注的服务信息。
第三条 医院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为主、提供咨询服务为辅的方式。医院可以结合已有条件,采取现场咨询、网站交流平台、热线电话、移动客户端等方便交流的途径,及时提供人性化咨询服务,满足社会公众信息需求。医院信息公开工作应当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发生争议时,应当做好解释沟通工作。
二、审核发布 第四条 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将主动公开的信息通过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予以公开:
(一)办公和服务场所的公开栏、公告牌、电子显示屏、 触摸屏;
(二)咨询台、服务台;
(三)人员岗位标识;
(四)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或本机构门户网站;
(五)互联网交流平台、公众号、移动客户终端;
(六)服务手册、便民卡片、信息须知;
(七)咨询服务电话;
(八)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第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医院设置的咨询窗口获取医疗服务信息,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复制、复印等服务的可以收费,收费标准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管理维护 1、医院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考核制度,定期对医院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
2、医院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宣传培训。
3、医院未按照本办法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中医药、疾控主管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申诉人。经调查属实的,医院应当及时作出整改。
四、咨询回应 对于“应当公开”和“不得公开”之外的信息,医院可 以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及服务需求自行确定公开内容。医院在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很多系履行相关政府部门政策文件要求,为了方便开展服务,医院可以转载已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但因相关政策文件属于政府信息,如医院未予转载,需要申请文件公开的,应当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向制发文件的政府部门提出申请。
关于违规处理。在医院违反本办法规定时,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通过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相关情况纳入医院监督管理与业务考核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