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供大家参考。
- 1 - 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规范学校人事管理,强化纪律管理,保障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职工考勤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实验小学考勤制度》,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请假 (一)请假程序及审批权限 1.公假 (1)学校根据工作需要或上级主管部门、业务部门通知,安排教职工参加有关会议、学术交流、理论学习或业务培训等活动,可凭经校领导签署的文件、通知办理公假手续。
(2)公假要填写“实验小学教职工公假单”,相应处室主任、分管校长签字确认后,交办公室存档备查。
(3)公假教师在请假前应提前通知级部主任、教务处,做好调课等相关事宜;班主任请公假的,在处理好上述事宜的同时,应提前告知政教处,安排好班级工作相关事宜。
(4)事情完毕要及时销假,公假过期不及时销假者,按旷工处理。
2.事假 (1)一线教师需请事假,两节课以内,须事先向级部主
- 2 - 任提出申请,填写“实验小学教职工请假单”,经级部主任、分管理领导批准并签字确认后,交办公室存档备查。两节课以上、半天以内,须事先向教务主任提出申请,填写“实验小学教职工请假单”,经教务主任、分管领导批准并签字确认后,交办公室存档备查。半天以上、1 天以内(含 1 天),须事先向分管校长提出申请,填写“实验小学教职工请假单”, 经教务主任、分管副校长批准并签字确认后,交办公室存档备查。1 天以上的事假,须事先向校长提出申请,填写“实验小学教职工请假单”,经分管校长、校长批准并签字确认后,交教务处存档备查。
(2)勤管人员需请事假,半天以内,须事先向处室主任提出申请,填写“实验小学教职工请假单”,经处室主任批准并签字确认后,交办公室存档备查。半天以上、1 天以内(含 1 天),须事先向分管校长提出申请,填写“实验小学教职工请假单”, 经分管副校长批准并签字确认后,交办公室存档备查。1 天以上的事假,须事先向校长提出申请,填写“实验小学教职工请假单”,经分管校长、校长批准并签字确认后,交办公室存档备查。
(3)级部主任、教研组长、学校中层干部请事假 1 天以内(含 1 天),须事先向分管副校长提出申请,填写“实验小学教职工请假单”,经分管副校长批准并签字确认后,交办公室存档备查。1 天以上的事假,须事先向校长提出申请,
- 3 - 填写“实验小学教职工请假单”,经校长批准并签字确认后,交办公室存档备查。
(4)教师请事假,凡影响教学安排的,应提前通知级部主任、教务处,做好调课等相关事宜;班主任请事假,在处理好上述事宜的同时,应提前告知政教处,安排好班级工作相关事宜。
(5)事假期满,请假人应按批准时限及时销假。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期销假时,应提前再申请,按批准权限获准后方可续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病假 (1)教职工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可以请病假。请病假期限根据实际病情而定。请病假 1 天以内(含 1 天),附门诊病历及医生诊断证明,向相应处室主任提出申请,填写“实验小学教职工病假单”,经处室主任批准并签字确认后,交办公室存档备查。1 天以上 2 天以内的(含 2 天),附门诊病历及医生诊断证明,向分管副校长提出申请,填写“实验小学教职工病假单”,经分管副校长批准并签字确认后,交办公室存档备查。2 天以上 1 周以内的(含 1 周,5个工作日,下同),附病历卡及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医生诊断证明,向校长提出申请,填写“实验小学教职工病假单”,经校长批准并签字确认后,交办公室存档备查。1 周以上 1 月以内的病假,除履行上述手续外,还须提供医药发
- 4 - 票、检查、检验报告单等。
(2)病假超过 1 个月不满 2 个月者,由校委会研究处理。
(3)病假连续超过 2 个月(含 2 个月)为长病假,上报教育局,按有关文件处理。
(4)休假期满要及时销假,过期不及时销假者,按旷工处理。
4.产假 (1)女教职工分娩,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实验小学产假单”,交学校办公室备案。女职工产假为 158 天,其中产前休假 15 天。
(2)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婴,增加产假 15 天;难产、剖腹产增加产假 15 天;怀孕未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 15 天产假;怀孕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 42 天产假。
(3)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不另行扣除。
(4)男教职工在妻子分娩期间,给予 3 天假期,照顾妻儿。
(5)休假期满要及时销假,过期不及时销假者,按旷工处理。
5.婚、丧假 (1)教职工结婚,凭结婚证书可请婚假 3 天;教职工子女结婚,可请婚事假 3 天。
- 5 - (2)教职工的直系亲属去世,可请丧假 3 天。
(3)教职工申请婚、丧假时,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实验小学教职工请假单”,交教务处存档备查。
(二)请假相关情况的处理 1.每学年,教职工事假应控制在 2 周以内。每请 1 节事假,在年度教职工考核考勤得分中扣除 0.02 分;每天按 7节计算。
2.只有门诊病历的病假,按事假处理;附有病历卡及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医生诊断证明、医药发票、检查、检验报告单等证明材料的病假,折半扣分。
3.符合学校公假、产假、婚丧假、温馨假期相关规定的,不计入考勤。
4.享受产假、婚丧假、温馨假期和不能坐班的教师,不能参评学年全勤奖。
5.请假前没能填写请假单的教师,在销假时要按照有关规定补齐请假手续,相关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二、考勤 1.迟到、早退,每次扣 0.05 分,旷工一节扣 0.5 分。
2.上课迟到 5 分钟以内扣 0.05 分,缺课 5 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
3.上、下午未按时签到,上课后 20 分钟内到校者按迟到处理,超过 20 分钟按旷工处理,节数按实际时间折算。
- 6 - 4.凡学校安排的集体活动(如升旗、会议、监考、阅卷、学习等),请假、迟到、旷工的,双倍计分。
5.在校上班期间教师当天请假需要填写两表,一是请假条;二是出入条。请假教师走学校北门流程:当天请假教师将请假条交办公室存档,学校门卫凭出入条放行并存档(当天由盖爱勤负责收集),否则一律按旷工计入。请假人当天返回时要从门卫取上出入条并填写好返回时间及时交回办公室。请假教师走学校东门流程:当天请假教师将请假条交办公室存档,出入条交给当天值班的中层管理人员移交办公室存档,否则一律按旷工计入。
三、有与上面条文不符的其他情况,由校委会研究决定并以文件的形式按特殊情况酌情处理。
四、本规定解释权在实验小学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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