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促消费、惠民生”活动方案【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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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抗疫情、促消费、惠民生”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促进消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助推我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消费提质升级,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 2022 年“抗疫情、促消费、惠民生”活动。为抓好工作落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3 月 17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上分析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研究部署抓紧抓实疫情防控重点工作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三统筹三扩大四创建”活动决策部署,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认真践行县委“红色引领,绿色发展”理念,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扩大消费力度,深入实施消费升级行动计划,提升传统消费,培育新型消费,促进城市消费、扩大农村消费,发挥好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目的 组织全县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不包括住宿业),以“乐享消费美好生活”为主题,在全县开展“抗疫情、促消费、惠民生”活动,进一步激发消费市场人气,促进商业活动全面恢复,加快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注入新动力,推动消费稳定增长,力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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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上半年完成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x 亿任务过半,年底完成社消费总额 xxx 亿目标任务。
三、活动内容 (一)2022 年 6 月上旬在 xx 县人民广场举办“2022 年抗疫情、促消费、惠民生活动”启动仪式。同时启动 6 月 1 日至 6 月30 日(端午节期间)第一阶段“促销售 助消费情浓端午”活动(时间根据疫情适时调整)。
(二)2022 年 9 月 1 日-10 月 10 日(中秋、国庆期间)在全县开展第二阶段“庆中秋,迎国庆,促消费”活动(时间根据疫情适时调整)。
四、活动奖励办法 (一)奖励范围。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无重大违规违法行为,不存在严重失信情况,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企业及其法人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范围的,未出现涉黑涉恶问题的,2021 年底已入统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不包括住宿业),2022年新培育入统限额以上商贸企业。
(二)奖励标准
1、参加“抗疫情、促消费、惠民生”活动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进行打折让利促销活动,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制定活动方案,并将活动方案报县发改局备案审核,由县发改局、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对企业打折让利促销活动的系统商品定价、财务报表、疫情防控情况等进行核查。按照核查确定的让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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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给予 30%补贴,每家企业活动奖励累计不超过 10 万元。
2、已入统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不包括住宿业),2022 年 6月底累计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15%及以上的,每家企业奖励人民币 5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8%(不含 8%)以上 15%(不含 15%)以下的,每家企业奖励人民币 3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8%及以下的奖励人民币 2 万元,负增长不奖励。
3、已入统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不包括住宿业),2022 年 12月底累计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20%及以上的,每家企业奖励人民币 5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10%(不含 10%)以上 20%(不含 20%)以下的,每家企业奖励人民币 3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10%及以下的奖励人民币 2 万元,负增长不奖励。
4、2022 年底新入统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每家企业奖励人民币 5 万元。
5、没有参加“抗疫情、促消费、惠民生”活动的,财务报表、销售数据等佐证材料无法提供的,不予奖励;方案实施之日起,因疫情防控工作被省、市、县通报 2 次的,扣除奖励金额的50%,被通报 3 次及以上的,不予奖励。
(三)资金兑现。参加活动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将活动方案、财务报表等佐证材料,经由县税务局核实企业上半年及全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县统计局核实企业同比增长率;县市场监管局核实疫情防控工作及相关台账;县发改局核实企业活动的情况。通过共同核查,在“抗疫情、促消费、惠民生”活动补贴资金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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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表(附件 2)签字盖章后报县政府审批,由县财政局拨付资金予以奖励。
( 四)
)各企业务必客观真实申报奖励资金,各单位严格监督,严禁投机取巧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直接取消奖励资格。
五、职责分工 发改部门:负责本次活动的牵头工作;负责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打折活动方案审核备案工作,对企业打折活动的财务数据、包括后台系统提供让利前后的价格对比,数量、总金额、折扣金额等佐证材料进行核查;负责对限额以上企业的奖励跑办事项。
宣传部门:负责本次活动的新闻报道工作,对活动进行多方面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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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管;加强和完善市场、物价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统计部门:负责对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每月上报数据进行核实,并出具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累计主营业务收入及同比增长率数据。
税务部门:对打折促销企业每月营业额出具审核报告,作为促销活动佐证材料。
财政部门:负责本次活动资金保障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做好活动期间的治安工作。
限上商贸企业:
1、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利用节假日等消费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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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制定详细活动方案,报发改局备案,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打折让利促销活动。
2、各企业活动结束后,向发改局提供真实、可核查的佐证资料。包括后台系统提供打折前一个月价格对比,促销的品种、数量、价格、总金额、折扣比率、折扣金额等数据。
六、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扩大消费对稳定经济增长、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意义,把促消费作为扩大消费工作的重要举措,全力推动落实。确保活动办出水平,办出成效,不断提升活动影响力。
(二)强化联动协作。各有关部门及企业加强沟通配合,细化分解各项任务,形成促消费工作合力。充分激发限额以上企业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把握消费趋势,紧扣消费热点,创新内容方式,力推促消费工作取得新突破。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媒体、新渠道的优势,对活动进展、政策亮点、工作成效等进行多渠道、多方位跟踪报道,提高活动的知晓度,形成全面促进消费的舆论氛围。
(四)保障活动安全。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牢固树立疫情防控及安全第一意识,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加强促消费活动安全管理,指导督促企业完善安全预案,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职责,确保消防、安全、疏散等设施完备通畅,标识鲜明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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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防范促销场所发生安全事故,确保“、抗疫情、促消费、惠民生”活动安全、有序、有效开展。
附件 1:xx 县 2022 年“抗疫情、促消费、惠民生”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2:xx 县 2022 年“抗疫情、促消费、惠民生”活动资金审报表
附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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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县 2022 年“抗疫情、促消费、惠民生” 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 xx 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 xx 同志兼任。
附件 2 xx 县 2022 年“抗疫情、促消费、惠民生” 活动补贴资金核查表
编号: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企业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所属行业
详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基本账号开户行
银行账号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财务负责人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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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电话
主要业务
企业运营情况 6 月底主营业务累计收入
同比增速
12月底主营业务累计收入
同比增速
促消费活动让利比例
促消费活动让利金额
奖励情况 6 月底累计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速奖励金额
12 月底累计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速奖励金额
新入统限上商贸企业奖励
活动让利奖励金额
合计金额
审批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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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税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发改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xx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5 月 25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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