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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材料汇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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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材料汇编3篇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材料汇编篇1

  各村、社区、场镇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制定“回头看”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迅速组织实施。下面是星星阅读网小编为您推荐

  一、总体要求

  全面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回头排查、回头整治、边排查边整治,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等三农治理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严防死灰复燃,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

  二、“回头看”排查整治范围

  要在2020年6-12月开展的“‘大棚房’‘重点区域’清理整治等专项行动‘回头看’”、今年5月以来开展的“严格常态化管理防止‘大棚房’和重点区域违法违规占用国家资源挤占生态空间问题反弹”的工作基础上,重点聚焦三类问题:一是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三是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参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此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规划建设的生态移民、扶贫搬迁、下岗职工再就业等设施农业项目,主要是看护房占地超标准或手续不完善问题的,由市级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审定后,妥善处置。

  三、“回头看”主要任务

  (一)核查“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情况。对照“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问题台账,对排查清理发现的“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情况逐一核查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存在死灰复燃。

  (二)排查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对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逢棚必查、不留死角。

  (三)坚决排查整治。依据核查、排查结果,对照《国家“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

  (四)严格执法惩治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的责任主体,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五)严肃执纪问责。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在“回头看”中,发现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要主动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对涉嫌有内外勾结、搞利益交换和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六)尽快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四、工作步骤

  各村、社区、场镇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制定“回头看”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迅速组织实施。

  (一)全面排查阶段。从2021年5月开始用2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展全面排查。各村、社区、场镇部门要用好今年5月份以来“开展的严格常态化管理防止‘大棚房’和重点区域违法违规占用国家资源挤占生态空间问题反弹”清理整治取得的工作成果,做到资源共享。各村、社区、场镇部门要开展全面排查,并于7月14日前,将《“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违规问题分乡镇明细表》(附件2)《“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违规问题分乡镇汇总表》(附件3),经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后,报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7月16日前,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排查的“大棚房”问题汇总后形成明细表和汇总表,经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

  (二)坚决整治阶段。7月下旬开始用1个月左右的时间,各村、社区、场镇部门按照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排查“大棚房”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开展整治整改、问题查处和问责追责,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销号。8月10日前,各村、社区、场镇部门要在认真总结清理整治情况的基础上,形成清理排查整治情况报告(包括清理排查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和有关政策建议等),经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后,报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上报阶段。8月17日前,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撰写工作总结,形成专题报告,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县领导任副组长,县级有关部门和各村、社区、场镇部门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日常工作。各村、社区、场镇部门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压实属地责任,迅速制定本辖区落实清理整治工作的具体办法,确保任务分解到位,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取得成效。

  (二)强化部门协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结合各自职能,积极参与清理整治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导问责。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督查指导职能,深入一线掌握情况,把排查和整治贯穿“回头看”全过程。各村、社区、场镇部门要精准把握政策、区分情况,依法依规严格标准,避免工作简单化、一刀切。在监督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要现场交办并指导整改,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对虚假瞒报和整改不力的要进行追责问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村、社区、场镇部门要加大耕地保护管理和设施农业用地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农业经营主体合法合规使用设施农业用地。对清理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案件,适时通过媒体曝光,保持舆论高压态势。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村、社区、场镇部门要明确一名联络员,及时调度汇总工作进展情况,每周一下午16点前上报本部门清理整治信息,对清理整治中发现的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六)接受社会监督。在“回头看”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制度。各村、社区、场镇部门也要设立群众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接受舆论监督,要积极与纪检监察部门保持联系,严肃处理纪委监委接到的“大棚房”问题线索和群众举报。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材料汇编篇2

  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排查的问题实行一案一策,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规范的立即规范,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干部在2022年“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会议上的演讲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同志们:

  为了迅速贯彻落实全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落实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各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切实抓好“四项整治”

  按照省市安排部署,这次专项清理整治的范围是,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行为。就我县而言,重点要抓好“四项整治”。

  一是进一步排查甄别“大棚房”问题。就目前掌握情况看,我县的整体情况较好,但还需要按照中省的要求,以镇为单位,再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并在排查的基础上对照相关政策进行认真甄别,核准问题底数。对排查出的“大棚房”问题,必须坚决拆除到位、复垦到位。

  二是进一步排查项目建设非法占用耕地的问题。要按照举一反三的要求,对在建和已建成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凡涉及非法占用耕地的问题,该停工的要停工,该拆除的要拆除,该完善用地手续的要抓紧完善。

  三是进一步排查乱搭乱建、乱占耕地的问题。这次专项清理整治的目的就是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维护土地管理秩序,遏制违法占地问题。为此,要把多占、超占宅基地,违法在耕地上建房,未批先建、批少建多,未经批准占用耕地搭建临时用房以及乱堆乱放等问题,一并纳入排查整治范围。

  四是进一步排查人为破坏或污染耕地的问题。这次专项清理整治,还要对违法开矿、办砖厂、开山取石人为破坏耕地和厂矿企业非法排污造成土地污染等问题进行深入排查,严厉打击,彻底整治,确保整治工作系统、全面开展。

  二、坚持做到“四个到位”

  清理整治工作过程中,要坚持做到“四个到位”。

  一是问题排查一定要到位。排查要做到四个“清”,即违法对象清、涉及面积清、具体问题清、应负责任清,村、镇和主管部门要对排查结果逐级审核签字背书。

  二是问题整改一定要到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排查的问题实行一案一策,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规范的立即规范,该复垦的迅速复垦,确保依法依规整治整改到位。

  三是违法处罚一定要到位。一方面,对违法主体要处罚到位;另一方面,对失职失责、管理缺位,或者滥用权力、违法违规审批的要问责到位。

  四是整改把关一定要到位。各镇党委、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辖区内专项清理整治负总责,对辖区内专项行动组织落实、任务落地、排查清理、整治整改、监督指导、总结报告等工作要严格把关。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导,坚持标准,对排查出的问题严格把关、逐项销号,确保清理整治工作经得起人民群众监督,经得起上级检查,经得起历史检验。

  三、不断完善监管机制

  专项清理整治只是治标,治本的关键在于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一要强化县、镇、村三级监管责任,健全和完善责任清单、责任考核和问责机制。

  二要完善县镇两级的执法监管机制,以党政机构改革为契机,健全县镇两级执法机构和队伍,明晰各级工作责任,真正让执法监管落到实处。

  三要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建立耕地保护投诉举报制度,用好书记民情“三本账”民意收集机制,积极发挥媒体监督作用,促进长效监管机制不断完善,有效防止失职失责问题发生。

  四、着力强化组织保障

  抓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必须以“实”字当头、“干”字为先,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调整充实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X同志任组长,X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X局,由X同志抓好日常工作,做好整治工作的推动落实。

  二是建立联合督查工作机制。由X局牵头,从X局、X局抽调人员组成联合督查排查工作组,深入各镇排查督导,确保问题排查全面、整改到位。

  三是逐级压实责任。县政府承担这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主体责任,各镇党委、镇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农业、X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镇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迅速对四类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地排查整治。排查整治结束后,各镇党委、镇政府要向县整治领导小组书面报告排查整治情况;X局、X局要联合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全县排查整治情况。

  四是强化纪律和法治保障。纪委监委要主动出击助力专项整治,抓好工作落实的监督和干部失职失责的问责;公安机关要将整治工作与扫黑除恶工作统筹结合,从严惩处阻碍清理整治工作的违法行为,切实为整治工作保驾护航。

  五是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县委宣传部牵头,做好政策法规的宣传,抓好典型问题曝光,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省市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一方面及时向下传达省市情况,另一方面要及时将我县排查整治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营造认真、务实、高效的整治工作氛围。六是保持社会稳定。实施中有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问题,应具体问题具体对待,做好耐心细致的工作,抓好矛盾化解,不得造成群体事件或其他影响和谐稳定的事件。

  同志们,“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事关耕地保护红线和乡村振兴大局,各级各部门要始终保持头脑清醒,提高思想认识,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保障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材料汇编篇3

  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督查指导职能,下面是天涯涛源范文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精选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模板,希望大家喜欢。

  一、总体要求

  全面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回头排查、回头整治、边排查边整治,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等三农治理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严防死灰复燃,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

  二、“回头看”排查整治范围

  要在20xx年6-12月开展的“‘大棚房’‘重点区域’清理整治等专项行动‘回头看’”、今年5月以来开展的“严格常态化管理防止‘大棚房’和重点区域违法违规占用国家资源挤占生态空间问题反弹”的工作基础上,重点聚焦三类问题:一是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三是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参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xx〕4号)。此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规划建设的生态移民、扶贫搬迁、下岗职工再就业等设施农业项目,主要是看护房占地超标准或手续不完善问题的,由市级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审定后,妥善处置。

  三、“回头看”主要任务

  (一)核查“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情况。对照“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问题台账,对排查清理发现的“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情况逐一核查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存在死灰复燃。

  (二)排查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对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逢棚必查、不留死角。

  (三)坚决排查整治。依据核查、排查结果,对照《国家“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

  (四)严格执法惩治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的责任主体,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五)严肃执纪问责。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在“回头看”中,发现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要主动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对涉嫌有内外勾结、搞利益交换和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六)尽快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四、工作步骤

  各村、社区、场镇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制定“回头看”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迅速组织实施。

  (一)全面排查阶段。从20xx年5月开始用2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展全面排查。各村、社区、场镇部门要用好今年5月份以来“开展的严格常态化管理防止‘大棚房’和重点区域违法违规占用国家资源挤占生态空间问题反弹”清理整治取得的工作成果,做到资源共享。各村、社区、场镇部门要开展全面排查,并于7月14日前,将《“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违规问题分乡镇明细表》(附件2)《“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违规问题分乡镇汇总表》(附件3),经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后,报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7月16日前,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排查的“大棚房”问题汇总后形成明细表和汇总表,经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

  (二)坚决整治阶段。7月下旬开始用1个月左右的时间,各村、社区、场镇部门按照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排查“大棚房”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开展整治整改、问题查处和问责追责,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销号。8月10日前,各村、社区、场镇部门要在认真总结清理整治情况的基础上,形成清理排查整治情况报告(包括清理排查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和有关政策建议等),经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后,报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上报阶段。8月17日前,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撰写工作总结,形成专题报告,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县领导任副组长,县级有关部门和各村、社区、场镇部门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日常工作。各村、社区、场镇部门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压实属地责任,迅速制定本辖区落实清理整治工作的具体办法,确保任务分解到位,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取得成效。

  (二)强化部门协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结合各自职能,积极参与清理整治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导问责。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督查指导职能,深入一线掌握情况,把排查和整治贯穿“回头看”全过程。各村、社区、场镇部门要精准把握政策、区分情况,依法依规严格标准,避免工作简单化、一刀切。在监督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要现场交办并指导整改,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对虚假瞒报和整改不力的要进行追责问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村、社区、场镇部门要加大耕地保护管理和设施农业用地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农业经营主体合法合规使用设施农业用地。对清理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案件,适时通过媒体曝光,保持舆论高压态势。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村、社区、场镇部门要明确一名联络员,及时调度汇总工作进展情况,每周一下午16点前上报本部门清理整治信息,对清理整治中发现的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六)接受社会监督。在“回头看”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制度。各村、社区、场镇部门也要设立群众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接受舆论监督,要积极与纪检监察部门保持联系,严肃处理纪委监委接到的“大棚房”问题线索和群众举报。

推荐访问:汇编 大棚 整治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整改标准 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 大棚房专项整治存在主要问题 关于大棚房整治内容 大棚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大棚房专项整治整改标准 成立大棚房整治工作小组 违规大棚房整改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 大棚房清理整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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