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顺通范文网 > 工作总结 >

公安民警挂职副所长工作总结8篇

| 浏览量:

公安民警挂职副所长工作总结8篇

公安民警挂职副所长工作总结篇1

党的十七大报告鲜明地回答了在世纪新阶段中国共产党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实现什么目标的重大问题,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报告是党在新世纪新阶段的政治宣言,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行动纲领,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

胡锦涛同志作的十七大报告,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既闪烁着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光辉,又充满了中华民族的务实精神,既高屋建邻,又脚踏实地,是一个很好的报告,听后令人振奋,催人奋进,是进军号,是动员令,是我们党在新世纪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划时代的纲领性文献。报告把“三个代表”作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理论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报告中强调指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我们做为战斗在第一线的公安民警,要把“三个代表”作为自己的指导思想,按照这“三个代表”的要求,努力开创我区公安工作的新局面。

首先我们公安民警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十七大报告的精神实质。要把学习十七大报告同学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同学习江泽民同志在建党80周年纪念会上的重要讲话结合起来,同学习江泽民“5、31”重要讲话结合起来,进一步弄懂“三个代表”的科学内函,全面要求和重大意义,真正用“三个代表”思想武装我们的头脑,作为一切行动的指南。要认真学习,努力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和基本纲领及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一系列路线、方针和政策,牢固树立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服务,为大局服务的思想,认真贯彻江提出的严格执法、热情服务,通过“严打”整治维护社会稳定,保卫和促进常山经济开发区建设经济强区和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工作顺利进行。

十七大报告系统总结了十三年来的基本经验,是党理论创新的重要成果,是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实践创造的智慧结晶,对于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具有长远的指导意义。13年来的10条基本经验,归结起来就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就是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是党艰辛探索和伟大实践的必然结论。十七大报告的灵魂和贯穿报告全篇的主线,就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确立为党要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这是一个历史性的决策,也是一个历史性的贡献,为我们指明了今后公安工作前进的方向。要把握“与时俱进”这个关键,继续解放思想,努力开拓创新,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作出新成绩,为健全和发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公安民警挂职副所长工作总结篇2

我于6月13日参加由智联招聘HR学院举办、徐义成老师主讲的《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培训课程。《劳动合同法》虽从一审到四审经过激烈的争论,在社会上产生强烈的反响,颁布后也出现一些反对的声音,但最终还是于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生效。该法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合同短期化、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等问题的出现,最终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从其立法思路上看,更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结合所讲内容、学院实际情况及在工作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现从人才引进、入职培训、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解除、档案及社会保险的转移等几个方面做一总结汇报。

一、人才引进

我院每年都参加全国各地组织的大型招聘会,从中选拔一批优秀的人员充实学院教职工队伍。在人才的引进与选拔上,应从其“才、学、识、德”四个方面综合考察,决定录用与否。录用时应对其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专业技能、是否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档案及保险情况做一属实了解。以上内容在学院现有的职工登记表已有体现。若能在职工登记表加上有本人签字申明的“本人所填内容若与事实不符,愿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为最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就有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的规定。根据劳动者所填带有本人申明的职工登记表,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现该劳动者对其情况有所隐瞒或者是所填内容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那么单位就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劳动者以欺诈的方式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之订立合同的,合同无效,从而单位可解除与之所签劳动合同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二、入职培训

新员工报到后,学院依照惯例组织岗前培训。对学院现有规章制度的培训也为其中应有内容。《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依据法律规定结合我院情况,在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培训时,就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参加培训人员等内容设置签名簿,使其签字认可已对所培训内容有一个基本的了解。签名簿留存,以备后期使用(仲裁时的依据)。或者对已有的规章制度、重大事项决定汇编成册,人手一册,使新员工知晓其内容(签字领取)。对于新制定并决定实施的规章制度,以部门为单位,由部门负责人在适当的时间组织全体人员学习,签字后留存该文件。单位依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可以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也是管理劳动者的重要依据。劳动者若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可以依此为据,解除与之所签合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三、劳动合同的签订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订立时间的选择

签订劳动合同或是提前签订合同,或是报到之日签订,但最迟应为劳动者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现有部分入院工作已超过一个月的工作人员,单位尚未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这就存在一定的风险。这部分人员如在入院一年内离开本单位,向学院主张两倍工资的经济补偿,单位将处于不利地位。08年5月1日实施的《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仲裁时效为期一年,仲裁不再收费,个别情况之下一裁终审,这都有利于劳动者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这种情况曾在学院发生过,为避免这种情况的重复出现,最好在近期与这部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的约定

试用期时间的确定主要依据的是合同期限的长短。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两个月。我院的实际情况也是这样,一般的合同期限都是一年以上三年以内。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下浮一定额度的约定也符合《劳动合同法》二十条不低于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在试用期期间也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在试用期期间,只有劳动者在以下情况之下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时应向劳动者说明理由,除此之外的其他理由都不可以解除。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合同期限的约定

我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情况下都在一年以上三年以内。对于08年1月1日之后新引进的人才,应合理确定合同期限。在该合同期限之内,单位对其进行考核,如果综合考评不合格或是不理想,合同期满后坚决不再与其续订劳动合同(当然,单位会为此而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确立依据是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及本人解除、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即每满一年支付其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为半个月工资)。如继续与之续订合同的话,续订合同期满后,单位就会丧失不与之续订合同的主动权,那么单位必须与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而将处于被动地位。

4、工作时间的约定

根据相关规章规定{劳部发(1994)503号文},工作时间分三种工作制,即标准工作制、综合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在一般企事业单位都实行标准工作制。该规章第五条对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单位有一定约定。如果对我院部分行政管理岗位的职工实行综合工作制的话,尚需取得劳动行政部门对实行该工作制的同意,并取得相关批件。

5、违约金的约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只有在“服务期”和“竞业禁止”两种情况下方可约定违约金。除此之外,对于新签订的不存在以上两种情况的工作人员,不再约定违约金。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可能会将在机电工程系的实验室、研发中心、实习工厂工作的部分专业人员输送到外地进行专项培训,对这部门人员可以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并签订有关培训协议。对于《劳动合同法》实施前订立且在该法实施之后继续存续的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条款,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理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第二十六条的立法倾向,属无效条款。新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单位两份,劳动者一份。劳动者本人在领取合同书时,需有本人签字,以视为送达。未送达者,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的续订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连续两次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没有法律规定的九种情形(见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外,在第三次签订时,单位应当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本人提出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本人几乎不会提出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提出,应使其出具书面申请,单位保留其材料,为避免以后出现纠纷。因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我院08年1月1日之前签订的部分劳动合同在今年7月份到期,明年也将有一部分人员的(主要是06年接收的在系部承担教学任务的研究生)合同到期。经考查了解后,单位如果同意与其续订劳动合同(该同志已在学院工作一定时间,工作表现好、工作能力强、人品较好),在续订时,合同期限的约定最好能长一些。因为这是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第一次订立劳动合同,那么单位还可以在续订后的合同期限内对这部分同志进行充分的考察和了解,然后决定在续订合同期满后是否与之继续签订合同。

如果考核结果不满意,那就可以和08年1月1日之后签订的合同一样在合同期满后不再与其续订。经了解后,如果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部分职工不很满意,因各方面原因不便于在合同到期之时解除合同,那么可以与之签订为期一年的合同,以观后效。

合同到期后,如部门负责人不能实际确定具体人员的去向,应制做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书上应明确在什么时间之前去人事处办理续订合同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不同意续订合同,单位也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

对于劳动者来说,只需提前三十天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情况之一的(与单位关联比较大的主要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为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并由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对单位来说,以下情况可以解除: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若单位向劳动者提出,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拘留、监视居住、逮捕、劳动教养除外)。解除时,单位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3)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解除时,单位须支付补偿金。

(4)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本条不适用于我院实际情况。解除时,单位须支付补偿金。另外,单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还包括: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须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根据该规定,在今年合同到期人员当中,单位不同意与之续签的部分人员,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应依法送达,送达方式有当面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未经邮寄送达,直接公告送达,该送达无效。

六、档案和社会保险的转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十五日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法律并没有规定,建立劳动关系时必须调入档案,对于学院非主要工作岗位尤其是户口不再本地的员工,不宜调入本人档案。不调入本人人事档案,不属于劳动争议,

#431132

公安民警挂职副所长工作总结篇3

“流汗不流泪,掉皮掉肉不掉队”这是新警军训的真实写照,也是我的印象中最为深刻的。领导说:“军训就需要这样的精神,就是要培养团结精神和磨练人的意志;不仅学校需要,企事业单位也需要。”我觉得挺对的,我们来上大学,就是需要这种能力;不是高中那样代办的知识,我们毕业后要走进社会,我们需要这种能力。

经过一周的训练,我初步地了解了军训的精神,军训严格的管理,丰富的内容无视的目的。我深有体会,教官那严谨的作风,同学们那认真的姿态,都令我难以忘记,成为我人生中的美好的回忆。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景不同。警察工作又是一个暂新的起点,同在起跑线上的我会努力奋斗,团结他人,关心集体;为区队,为学员又尽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希望能做出一点贡献,奉献自己微薄的力量!

公安民警挂职副所长工作总结篇4

人民警察,这是一个多么圣洁的代言词;人民警察,这是一个多么威严的代言词;人民警察,他凭着独到的魅力深深吸引着我们这群有志青年投身于此。在熙熙攘攘的市内、在车水马龙的道路上、在谜团重重的案发现场中、在午夜时分的办公室内,都忙碌着一个默默无闻的身影——警察,没有万人瞩目,没有众人喝彩,没有绚丽光彩,有的只是默默的工作,无言的奉献,这就是我们向往的神圣职业——人民警察。

骄阳似火,心比山高,甘洒一路汗水,争得无悔人生,带着万分期待和激情,我们走进了揭阳警察培训基地,就这样开启了未来的理想之路。旭日东开,只只白鸽向东飞,我们怀揣着梦想,拥抱着理想,在这片崭新的土地上,迈出了腾飞的第一步。

踏着凌乱的步伐,撑着惺忪的睡眼,拖着疲惫的身影,为期两周的警校军训生活正式拉开了序幕,这是促使我们从一个社会青年向一名合格警察转变的基准点。虽然我曾经服役于武警部队,但是我也深深的明白,这次的军训,更是对我过去五年部队生涯的再总结再提高,也是全面提高综合素质的好机会。苏轼曾说过:“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这句话的意思是成功的大门从来都是向意志坚强的人敞开的,甚至可以说是只向意志坚强的人敞开。而军训不但培养吃苦耐劳的精神,而且还能磨练坚强的意志。

感谢军训,我们知道,站军姿很累,但汗水过后的我们更显朝气;齐步走很散,但坚持过后的我们更显团结;正步走很苦,但经风雨之后的我们更显英姿飒爽……我们为内务的过分严格而抱怨过,但我们为拉歌时的胜利而欢笑过;我们为高强度的训练而疲惫过,但我们也会操时的激情而痛快过;我们为时不时的集队而无奈过,但我们也为考核时收获到的荣誉而欣慰过……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出苦寒来”是我军训后的体会。“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南西北风”是我军训后的心得。在未来的路上,没有人可以一帆风顺。曾经部队的生活让我意志坚毅,让我学会了在痛苦中成长,而现在的军训经历让我对梦想的追求更加执着,让我在逆境中永不言弃,从而勇敢的去面对失败与挫折。虽然只是短短的十一天,但却意义非凡,它不仅将成为我人生的转折点,更是我未来道路的新起点,军训教会了我们坚强、教会了我们忍耐,更教会了我们团结奋进。“流血,流汗,不流泪;掉皮,掉肉,不掉队”。我们每一名新警都以实际行动为军训生活画上了完美的句号。

我觉得,军训不仅是一次自身身体素质上的考验,更是对精神的历练和灵魂的塑造。前路漫漫任重而道远,我一定会把军训教给我们的坚持、坚强、毅力、恒心这些精神永远存放于心中,打过荆棘,走过坎坷,迈向成功,真真正正做一名合格出色的人民警察!

再见了,挥洒汗水的训练场!

再见了,刻骨铭心的军训生活!

这虽然只是我一次人生经历的终点,但却必将成为我未来新的扬帆之处。

公安民警挂职副所长工作总结篇5

一、合同签订前应该注意的问题:首先,合同订立前我们需要界定一下合同的范围。其次,合同签订前应当审查合同对象:(一)合同的合法性。法律是否允许,有什么特别要求等,这是我们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因此,为了 确保合同合法有效,在订立合同之前,需要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咨询律师,确认一下签订这样的合同或者这样签订合同是否合法,也可以使我们对将来的风险有个预测。(二)合同相对人。在签订合同之前,除了需要对合同相对人是否适合作为合作对象等商业、技术方面的情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外,为了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合同相对人是否具有合法的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实际上,在订立合同之前对合同相对人的性质进行审查是对合同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延伸,有条件的话在订立合同之前最好先审查以下文件:(1)公民个人的身份证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的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2)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对方具体负责订立合同的人的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这些文件应当附在所签订的合同书后面与合同一起存档备查。 2、合同相对人的履约能力。履约能力是我们选择合作伙伴时要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但这主要是商业上的考虑,从法律方面来说,对合同相对人履行能力的考察主要有以下途径:(1)调查相对人的工商登记档案。借此可以从侧面了解相对人的规模和从业经验等。(2)调查相对人的房产登记档案、机动车登记档案等财产状况。其主要目的是了解万一合同相对人违约或出现其他情况给我方带来经济损失时是否有能力赔偿我方。(三)合同标的。在订立合同前,对于合同标的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该标的是否合法 以及该标的是否存在权利瑕疵。1、标的是否合法。2、标的是否存在权利瑕疵。所谓瑕疵通俗地说就是有缺陷,包括两种,一种是物的瑕疵,这比较好理解,也就是物的品质如形状或功能有问题,这种瑕疵比较容易被注意到。另一种是权利瑕疵,是指标的物上存在着他人的权利而致使合同内容无法实现,浅显地说,就是合同标的物上存在法律障碍而有可能导致我们的目的无法实现。权利瑕疵往往容易被人们忽略。在订立合同前要对标的物各方面的情况都考察清楚,以防范风险,同时也减少订立合同的成本。

三、企业自身的思考。1、严格管理公章,防止他人偷盖造成经济损失;2、严格管理介绍信、授权书等,切忌将盖有公章的介绍信、合同、授权委托书或单位名头纸给流失。

综上所述,我们在合同订立之前需要做大量的工作,来确保我们即将签订的合同能够得到履行,同时将我们订立合同的风险尽可能地降到最低。

二、合同签订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关于合同生效的几个问题。

签订合同都有一个谈判的过程,双方讨价还价,最后达成一致才能签订合同书。有些合同,由于双方不在同一地区,签订合同的过程是通过电话、传真 或者是E-mail等形式来进行的。这些都是被现行《合同法》所允许的。《合同法》把签订合同的过程分解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通常,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发出要约,对方讨价还价又发回反要约,双方经过几轮要约与反要约的往来,最后对合同条件达成一致,做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了。

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出价或报价等,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或承诺人。

要约必须包含有与他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和完整,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要约的约束, 即有订立合同的义务。

所谓承诺,就是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全部条件的意思表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又称为反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与要约和承诺有关的就是合同的形式问题。观念上,只有双方订立书面的合同 才是有效的合同,只有双方签字盖章了的合同才成立生效。但是,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我们的这种想法绝对是有误差的。《合同法》第十条改变了这种规定,它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也就是说,合同的形式不再只限于书面形式,这是与国际接轨的作法,与是经济现实相符合,目的是为了提高效率。所以,按现行《合同法》的规定,并不一定是只有签了书面的正式合同才叫做签订合同,可能我们的一些信函往来或者行为就已经使合同成立了。总的原则是,合同自承诺生效时成立,而承诺则自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因此,合同就从承诺到达要约人时成立。合同法这样规定,使合同的签订比较容易,无疑提高了经济效率,但相对而言,安全性就差了一点,日后出现纠纷或诉讼举证也很困难。所以法律允许当事人对合同形式做出约定,我们可以要求签订书面合同, 可以对合同内容做出较详细的约定,以策安全。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及其他可以有形地表现所 载内容的形式。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往来函件的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则合同于签订确认书时成立。

明确了法律关于合同形式的规定,可以明晰我们认识上的误区,在实务中也有助于避免不必要的经营风险。比如说,我们公司要购买一批设备,通过市场调查,我们向自己满意的一家公司发出了信息,而这个信息具备了要约的全部条件,构成一个要约。那么,如果对方做出承诺,则承诺到达我们公司后合同就已经依法成立了。可是我们按原来的思维,认为书面合同还没签订,合同还没成立,我们还可以继续选择更好的交易伙伴,所以我们可能还在与其他公司联系磋商。但是,此时对方基于已成立的合同可能已经在履行了。这样的危害是,我们认为合同没有订立,找到了更好的合作者又签订了合同,这就构成了对原来那家公司的违约,就要违约赔偿甚至诉讼。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法律规定,按交易习惯或要约的明确规定,对方甚至可以不做出承诺通知,直接将设备发送到我们公司,以行为作出承诺。那样我们可能就更被动了。

那么,反过来,如果一个老客户给我们打了一个电话,明确地发出了购货的要约,我们是否就可以直接发货了呢?当然 不可以,因为虽然从《合同法》的角度来说对方是发出了要约,但是从证据学的角度来说,我们没有证据证明对方向我们发出了要约,即便是能够打印对方的电话通 讯记录,也只能证明在某年某月某日的某一时间对方打了电话给我,而不能证明其在电话中发出了要约。无论我们作为买方还是卖方,我们一方面要考虑到在没有出具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也可能导致合同成立,另一方面,我们还要考虑到这种没有订立正式合同的情形是否能够

#426433

公安民警挂职副所长工作总结篇6

一、公安机关党委要增强党要管党意识,确保基层公安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这就要求公安机关党委必须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中心任务,全面贯彻“”重要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到第一线做在基层。党建工作是思想政治工作的关键,建立和健全基层派出所党支部各项制度,增强管党责任、强化管党职能是做好基层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的必要前提。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又是开展好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强有力的保证。基层派出所的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公安业务工作三者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统一体。

二、林业局党委要增强执政、政权意识,实现地方党委对公安工作的领导。

党的执政和政权意识,是党为完成历史使命对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实施领导的自觉观念。中国领导多次指出:把经济搞上去是政治,但仅仅局限在这点上就片面了。治安问题、民族问题等,也都是政治。治安工作是关系群众安居乐业的大事。各地党委、政府第一把手是当地社会治安稳定的第一责任人,也已在党政领导中形成共识。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党委的领导仍片面地认为,抓好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工作是公安机关党委的事。没真正做到不仅在组织关系上,而且在思想上、政治上和廉政建设等各方面都把基层派出所党支部的工作纳入自己管理轨道。从而削弱了当地党委对公安工作的领导,放弃了本来已掌握在手中的抓公安工作的主动权。,要把对基层派出所党支部各项建设纳入党委工作的重要内容。要通过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和干部的制度,来保障这支队伍的政治素质。

三、基层公安分局、派出所要增强服从服务意识,将公安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

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具有全面性、直接性和无条件性。基层派出所必须始终坚持党委领导下的群众路线,将公安工作置于党委的绝对领导之下。要坚持党性原则,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增强服从服务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这个全局的意识。按照“”的要求,围绕党委中心任务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在开展贯彻“五条禁令”和“贯彻十六大,全面建小康,公安怎么办?”的大讨论等各项重要活动和各项公安过程中,要多请示、多汇报,以求得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从每个党员民警入手抓好党员的管理教育,来确保处在公安工作第一线的基层派出所的队伍的政治本色。基层党支部要有团结、求实、开拓、进取的精神。要强化领导班子的团结、增强凝聚力,抑制和消除“内耗”。班子成员要牢记“两个务必”,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正当好开创基层公安工作作新局面的带头人。作为基层党支部的班长,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正确发挥良好导向性功能,起火车头作用;必须具有较强的统御力,协调力,具有发挥一班人积极性的才能,形成向心力,凝聚力;必须具有以诚待人,宽容待人的良好素养,具有民主作风和廉政公正的形象。

总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毫不放松地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公安机关党委和乡镇党委对公安派出所的党的建设,既要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基责,又要双管齐下、相互协作、相得益彰,以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公安派出所的贯彻执行,维护一方的社会安定稳定,促进一方经济腾飞,确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奋斗目标的实现。

公安民警挂职副所长工作总结篇7

我是来自基层派出所的一名民警,当我走上这个演讲台时,我朝夕相处的战友正同往常一样,奋战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今天,我想借这个机会,来表达对他们最真挚的感情,同时和大家一起分享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政、优化发展环境的心得体会。我演讲的题目是:《立警为公、执法为民》。

当我拿到此次演讲比赛的主题时,似曾相识感扑面而来,脑海中不仅浮现出首都警察博物馆警魂柱上镌刻的一句话:魂似利剑、刺穿邪恶;魂似盾牌、保护人民;魂似獬豸,公正不阿;魂似凤凰涅槃、勇于献身。是啊!它们都用不同的语言阐述了相同的、我们警察恪守终生的主题:立警为公,执法为民。

作为警察,依法治国,保护人民是我们的天职。在我们的工作中,感受过枪林弹雨、生死离别的洗礼;感受过群众投来的求助、渴望最后是感激、信任的目光。为了人民的安居乐业,我们恪尽职守、无怨无悔,用青春谱写了壮丽的人生颂歌,用行动捍卫着法律的神圣尊严。

作为警察,无私奉献,执法为民是我们的宗旨。都说执法为民的最高境界就是要把人民当父母,把群众当亲人。可家中的父母、亲人却是我们心底最软最痛的一部分。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我们的副局长卢宗平同志家庭条件十分特殊:一生下来就身患白血病的儿子需要他的照顾,但是他为了工作不得不常常将儿子独自撇在家中。多少次我们回到单位宿舍,看到的是他儿子伸着小脑袋向窗外张望,那是期盼的目光,那是一个孤独的孩子对父亲的思念的目光……。试问,谁不向往安逸的生活?谁不向往舒适的工作,谁不渴望花前月下?谁不盼望天伦之乐呢?舍小家,顾大家,为了州城和谐的发展环境,我们用青春、汗水和热血实践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作为警察,服从命令,服务大局是我们的风范。我们知道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两大主题,我们知道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契机,优化发展环境,让我们恩施腾飞,没有一个安定的社会环境不行。有多少人知道,为了州城人民的安居乐业,为了给恩施州的经济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我们的战友都作出了怎样的牺牲,都作出了怎样的付出呢?在金桂大道施工初期,数百对拆迁不满的群众堵路阻工,我们的尤连才副局长面无惧色的和他们讲道理、宣讲法律法规,但是,部分愚昧的群众起哄将他和数名同事推倒在污水沟里。在白果乡沪蓉高速路阻工现场,派出所的陈沛新等同志被上百群众围攻、殴打。在州城提升城市形象,取缔无牌无证“电麻木”过程中,我们航空路交警中队的廖光哲同志的脸被人用车钥匙戳烂过,而龙凤交警中队的李建华同志在查处一辆无牌无证的电麻木时,被该车驾驶员强行拖地50余米,在车辆最后失控侧翻后,这名丧心病狂的驾驶员又抱住李建华一阵乱咬,致使李建华同志片体鳞伤、血染警服……象这样的情景,我不记得有多少次了。是的,我们有辛苦,但没有抱怨,我们有委屈,但没有退却。有多少次,一对对情侣在灯火辉映的清水走廊漫步时,我们的战友巡逻的身影交错而过;有多少次老人、小孩在民族广场欢快的游玩时,我们的战友亲切的目光默默关注;有多少次,节日的焰火腾空而起时,我们的战友在各自岗位兢兢业业。在和平年代我们选择的是最危险的职业,但是我们也得到了最好的回报:州城在我们的守护中越来越和谐;一家家企业因恩施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发展壮大,生意走出国门;沪蓉高速路、宜万铁路在我们的呵护下蜿蜒进山,从此天堑变通途。

为了州城环境的优化,我们创造性的创建了治安中心户、五分钟治安控制圈、城区联防、出租车义务巡逻队等等一系列的治安防控体系,这些措施都是我局党委心系百姓,执法为民的最好体现;是我们每一名公安民警对老百姓血浓于水的亲情。我们用钢铁的队伍赢得了人民的爱戴,用忠诚无畏的青春渲染了优美的发展环境。今天,不同职业,不同岗位的我们因同样一个信念,聚在了一起:让我们用自己扎实的作风、廉洁的品行为我州的发展环境添砖加瓦,为了恩施州更加美好的明天,奉献自己无悔的青春!

公安民警挂职副所长工作总结篇8

我于20__年12月入警以来,转眼干公安工作已有一年。这一年中,我在领导的培养帮助、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各方面素质均得到提高,工作能力也得到显著增强,成功实现了从大学生到公务员的角色转变。回顾这一年的工作生活,收获颇丰。现将我这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刻苦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一)刻苦学习政治理论,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一年来,我认真学习了马列主义、_想、_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八荣八耻”教育、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涵,提高了自身理论素养,使自己争做一名与时俱进的青年。

同时,我还郑重的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自觉向党组织靠拢,希望党组织在实践中不断考验我、帮助我、引导我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并于11月成为了一名入党积极分子,但我始终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学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相关内容,做到思想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努力钻研业务知识在学习中,我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认真学习了各种社会知识、科技知识、行政管理常识以及《人民警察法》、《刑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业务工作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同时还经常向单位业务强,经验丰富的同志学习,凡事多请示多汇报,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积极弥补作为一个新同志存在的不足。

通过学习,使我更加牢固地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同时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业务能力水平有了很大的进步,整体素质也得到明显提高,为以后更加有力地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

我平时严格遵守公安部“五条禁令”和“八条禁令”,自觉遵守所里各项纪律,坚持按时上下班,上班着警服等,从没做过任何违规违纪的事情。我本着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的原则,服从领导、乐于助人、团结同事,顾全大局,严格保守工作秘密,一切工作能够以大局为重、以全局利益为重,坚决贯彻个人利益服从于集体利益的原则,不计较个人得失,以高度的责任感高标准地完成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通过这一年的工作和学习,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认可,但是同时也认识到自己存在着许多不足。首先,由于工作时间不长,实践经验有所不足,在公安业务方面理论运用不是很成熟,需要更进一步的学习公安业务理论知识,并认真向每一位干警求教,汲取各位同事的宝贵经验,以适应工作的需要。其次,在处警工作和案件办理过程中有些法律知识还不是很熟习,需要进一步的加强法律知识学习。

三、向老民警看齐,学以致用,努力践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

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我针对自己的这些不足,加强学习。虚心向老民警学习,把老民警处理公安工作方面的实践经验化为己用,特别是在调解纠纷的经验,更应该向老民警学习,并不断总结经验为自己所用。有步骤的学习公安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更深入的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切实提高执法质量,真正成为一名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人民警察。

在此我仅向所有关心我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衷心希望领导和同志们继续给予关心和帮助。

推荐访问:挂职 工作总结 副所长 派出所挂职副所长工作汇报 民警挂职锻炼个人总结 派出所副所长工作总结 公安挂职锻炼工作总结 派出所副所长述职总结 公安派出所副所长述职报告 公安民警述职 公安派出所副所长述职述廉报告 派出所所长挂职副镇长 派出所副所长个人工作总结

热门文章

内镜室主任工作总结4篇

内镜室主任工作总结4篇内镜室主任工作总结篇1紧张忙碌的一学年即将过去,在校长的正确领导下,本人按照办

销售客服工作总结范文模板大全4篇

销售客服工作总结范文模板大全4篇销售客服工作总结范文模板大全篇1时光如梭,不知不觉中来__服务中心工

一年级数学教学工作总结上学期11篇

一年级数学教学工作总结上学期11篇一年级数学教学工作总结上学期篇1七年级学生大多数是13、14岁的少

教师扶贫工作总结4篇

教师扶贫工作总结4篇教师扶贫工作总结篇1“做一名好老师”是许多老师一生所追求的目标,也是我的目标。自

酒店保安员工作总结7篇

酒店保安员工作总结7篇酒店保安员工作总结篇1大厦物业管理处保安部负责整个大厦的治安、消防保卫工作,主

财务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13篇

财务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13篇财务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1今年财务中心的工作紧紧围绕着集团董事局年初提出

小学教师职称工作总结,个人3篇

小学教师职称工作总结个人3篇小学教师职称工作总结个人篇1这一年来,在校领导的带领和各位老师的配合下,

大班教师学期工作总结6篇

大班教师学期工作总结6篇大班教师学期工作总结篇1回顾这学年来的工作,本人积极投身于教育事业,服从领导

门卫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7篇

门卫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7篇门卫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1自今年调入____物业管理处以来,我努力适应新的

护士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简短100字4篇

护士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简短100字4篇护士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简短100字篇1一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

一年级数学教学工作总结第二学期4篇

一年级数学教学工作总结第二学期4篇一年级数学教学工作总结第二学期篇1时间过的真快,转眼间,一学期的教

生活老师的工作总结开头怎么写6篇

生活老师的工作总结开头怎么写6篇生活老师的工作总结开头怎么写篇1虽然从教已经20多年,但对生活教师这